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兴办15个方面2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兴办15个方面2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兰政发【2009】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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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兴办15个方面2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09】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2009年为民兴办15个方面20件实事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坚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积极为民办实事,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要为民兴办15个方面20件实事,并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做出了庄严承诺。为确保这些实事的落实,切实把实事办好,造福广大人民群众,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直属各局制定了《2009年为民兴办15个方面20件实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按期限、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副市长按照分工,分别负责15个方面20件实事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督查工作。各主办部门分别是15个方面20件实事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把每件实事的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到部门、到人。各协作单位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衔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办实事工作顺利进行。市直部门是每件实事的具体组织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必要的配套资金,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把每件实事办实办好。
二、加快资金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要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完善各项资金拨付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渠道,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下达和使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利的,要及时采取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措施处罚。有关部门要将15个方面20件实事的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纳入《市直部门资金拨付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拨付、到位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
三、加快工作进度,加强质量监管。15个方面20件实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进度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建设和实施进度。工程类实事原则上要在11月底前建成,并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使广大人民群众早日收益。要加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执行。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基本程序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督查,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15个方面20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于执行不力、影响进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各牵头部门要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要及时做好项目、工程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验收规定、验收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明确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的责任,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按规定验收,真正把15个方面20件实事件件办成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落实15个方面20件实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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