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兰政办发〔2015〕324号
颁布日期:2015-12-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6次)精神,为合理制定兰州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俞敬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严志坚市政府副市长

王璇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王远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俞周元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左龙市发改委主任

刘军市财政局局长

田明市建设局局长

李文生市交通委主任

郑继祖市物价局局长

柴建民市审计局副局长

段廷智市轨道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郑继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市发改委负责审查轨道交通可研报告及投资。

市财政局负责起草、制定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方案。

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市物价局完成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方案的起草、票价成本监审,以及组织召开票制票价听证会和开展相关宣传等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完善公交车辆与轨道交通接泊方案。

市物价局负责对轨道交通票制票价进行调研,对票价成本进行监审,提出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听证方案;筹备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召开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听证会。

市审计局负责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各项费用及成本测算结果的审查、监督工作。

市轨道公司负责编制及实施《兰州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工作调研计划》,编制《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客流预测分析报告》,配合市物价局完成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听证、实施等相关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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