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5〕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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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做好全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管理责任体系,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建成投产率。2015年3月26日,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对全市2015年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进行了安排布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要以“产业归口、属地管理、五定包抓”为原则,加大协调服务和跟踪落实力度,实现项目责任管理、协调服务、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联动推进,打好“5311”项目落地攻坚战,确保实现全市重点招商引资结转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新签项目开工率达到60%以上;实现2015年度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1200亿元;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中110个项目竣工投产,竣工投产率达到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5311”项目落地攻坚战即确定550个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狠抓近3届兰洽会签约项目,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100个难点、焦点问题,推进100个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具体内容为:
--谋划确定2015年度全市重点推进的招商引资项目550个,逐个项目确定市级包抓领导、产业牵头单位、县区责任领导、县区责任单位、所在乡镇街道五级责任管理体系,推行“定人员、定项目、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的五定包抓责任制,使各级责任领导和招商干部切实做到担责任、领任务、抓进度、保落实、重实效,加强对招商项目的确定性管理。以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并举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
--抓好近3届兰洽会签约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力争到第二十一届兰洽会开幕前,第19届兰洽会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率达到60%以上,累计到位资金达到694.81亿元。第20届兰洽会签约项目中各县区项目开工率要达到95%以上,确保全市项目开工率达到85%以上,全市资金到位率达到40%以上,累计到位资金达到540.04亿元;
到2015年底,第19届兰洽会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率达到70%以上,累计到位资金达到810.61亿元,2015年度到位资金231.62亿元。第20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资金到位率达到50%以上,累计到位资金达到675.05亿元,2015年度到位资金270.02亿元;第21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到位资金达到30%以上,按签约总额1450亿元计算,力争到位资金435亿元以上。
--着力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100个难点、焦点问题,采取函文督办、会议协调、现场办公、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集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手续办理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征地拆迁缓慢等关键问题。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派单制,将各类问题明确任务,交有关单位限时办理,实行销号管理,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单位进行督办、问责。梳理归总解决每一类问题的套路和办法,形成长效机制,促使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全力推进100个项目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分阶段、分步骤对2015年度全市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中50个未开工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关键问题,从简到难、由浅及深的化解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促使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大对已开工项目的跟进落实,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推进50个在建项目到2015年底前竣工投产,切实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阶段部署
(一)自查准备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各县区、园区及市级产业牵头单位认真梳理招商引资项目,制定2015年度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年度开工建设、到位资金及建成投产目标任务。查摆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实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及时上报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总结项目推进落实工作的成绩及工作亮点,为集中开展项目协调服务与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巩固完善阶段(2015年3月-2015年8月)
以第19、20届兰洽会签约项目为重点,集中解决制约项目开工的关键问题,促进未开工项目开工建设。与投资企业进行互通对接,了解企业急需解决的困难和真实意见。建立投资企业信息反馈制度,拓宽信息收集渠道,获取项目推进的第一手资料。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回头看、再排查”制度,每月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列出实际解决的问题、取得的实际效果,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项目推进工作的单位及责任人。
(三)创新提高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1月)
提高第21届兰洽会签约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创新手段,切实加强第21届兰洽会签约项目的进度管理,编制《第21届兰洽会签约项目推进手册》,建立项目责任管理体系,明确任务进度计划,力争第21届兰洽会签约项目推进工作取得突破。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对项目落地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组织专项督查,核实2015年度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建成投产以及合同履约等情况,对各县区、园区及市级产业牵头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取得的效果及成绩进行归纳总结,找出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及措施。
四、具体举措
(一)完善项目推进责任体系。对已签约合同项目,各县区、园区要建立严谨、完整、务实的项目推进管理责任体系。对每个正在执行的招商引资项目,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推进有效的项目推进责任链。对已纳入2014年度重点推进的项目,原则上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不进行调整,延续至2015年度,确保项目推进连贯、完整;对新纳入重点推进的项目,按照“产业分工、归口分类”的原则,确定市级包抓领导和产业牵头单位,各县区、园区要明确县级责任领导及牵头抓总单位。按照“谁引进、谁落地”的原则,确定项目引进单位为项目跟踪推进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领导为项目跟踪推进的主要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项目落地所在乡镇、街道为项目推进落实的直接责任单位,单位主要领导为项目推进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各县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形成齐抓共管、上下相通、左右连贯的推进管理责任体系,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及时沟通、相互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项目落地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全市重点在谈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加大对本区域内重点在谈项目的推进力度。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外出考察对接的招商项目、需要市级层面推进的项目以及有望在第二十一届兰洽会上签约的项目,要确定产业包抓领导、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提出明确推进意见和推进计划。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工作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在谈项目尽快签约落地。
(三)加强市级统筹及产业抓总。切实发挥市级包抓领导和产业牵头单位的统筹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着力解决市级层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产业牵头促进项目发展、项目建设带动产业调整”的良性循环。2015年全市重点推进的550个招商引资项目中,由市级产业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推进的项目241个(不包括第21届兰洽会签约项目),其中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产业项目56个;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项目8个;现代服务业项目12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7个;能源与新能源产业项目6个;文化旅游项目2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市级产业牵头单位要主动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及时向市级包抓领导汇报,抓好产业项目的统筹指导。
(四)统筹指导园区项目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统筹力度,进一步理顺兰州新区项目推进落实中的各类关系,充分发挥园区招商、产业招商的优势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构建既有统筹又有区划、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招商格局。兰州新区管委会要统筹做好新区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为市级包抓领导,明确产业分管领导具体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抓好协调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任务目标,逐个制定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限。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至2015年底,兰州新区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实现新开工项目25个以上,新增到位资金300亿元以上的任务目标。
(五)大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联席会议制、现场办公制、督查通报制等项目推进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项目派单制、企业信息反馈制、任务目标奖惩制、行政审批代办制等,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化。
(六)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一是协调解决问题困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开发区建设和项目建设的各类优惠政策,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形成为投资者服务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整治,切实解决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快行政手续审批。进一步落实《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办法》,帮助投资企业尽快完成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涉及项目管理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协调服务联动机制。
(七)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的对项目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协调议定事项和限时办结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工作问责机制。将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及奖励评比。采取“月通报、季排名“的方式,对全市重点招商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和未完成进度的单个项目进行通报和排名,通报、排名情况将上报市四大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各县(园)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相对较差,排名连续靠后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1.全市2015年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实任务汇总表
2.2015年度全市重大招商项目市级领导包抓项目明细表
3.第21届兰洽会拟签约重点推进在谈项目市级领导包抓明细表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日
4.1321届兰洽会拟签约项目3.20(2).xls
http://www.lanzhou.gov.cn:8080/root84/srmzfbgt/zfwj/zfwj/gwwz/lzfb/201504/P020150421361162133637.xls
4.132015年项目落地工作附表(1).xls
http://www.lanzhou.gov.cn:8080/root84/srmzfbgt/zfwj/zfwj/gwwz/lzfb/201504/P0201504213611627584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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