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4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文号:庆政发〔2015〕28号
颁布日期:2015-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4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庆政发〔201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打造石油石化、煤炭生产转化“两个千亿级”产业链,全面落实“五个招商”措施,积极营造“三心”投资环境,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大力实施引强入庆战略,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呈现出项目结构多元化、新兴化、民生化新亮点,产业链项目、资源类项目、3个“500强”重大项目明显增多的新特征。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合作工作,根据《庆阳市2014年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庆办发〔2014〕54号),市政府决定对在2014年全市经济合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创新理念,优化服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抓好经济合作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区

一等奖:西峰区奖励20万元

二等奖:宁县环县镇原县各奖励15万元

完成任务奖: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

各奖励10万元

二、园区及市直

经济合作工作鼓励奖:长庆桥工业园区庆阳能源化工集团

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各奖励5万元

三、优质服务和投资环境贡献奖

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文化产业办

市工商联市经合局陇东报社庆阳电视台

各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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