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发〔2015〕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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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5〕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保障技术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必要依据。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强化政府对技术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服务,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技术交易额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科技进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已被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2015年,我市被批准实施全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项目,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就是要在三年内实现技术交易额翻番的目标。
目前,我市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90%以上属于技术服务类合同,主要涉及制种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服务咨询企业、技术推广单位等。在技术合同签订和认定登记过程中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登记不主动、统计不全面、合同不规范、报表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技术交易额指标任务的完成。为确保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市政府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指标列入了市对县(区)科技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各县区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措施,强化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从事技术性活动的企业和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日常管理,高质量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市县区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市场工作的宣传培训与指导服务,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县区要认真摸排辖区内符合技术合同登记条件的项目源,并采取会议集中培训和上门面对面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县区在技术合同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主动与市科技部门衔接,市科技部门要加强协调、搞好服务。
(三)做到应统尽统。各县区要将在本辖区内从事技术服务的企业、单位,全面纳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范畴,登记范围由传统的“四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扩展到国家、省、市、县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企业自选的研发项目,含有专利和提供技术服务的产品等,只要是符合技术合同登记要件材料要求的技术合同都纳入技术合同登记。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要抓重点、抓关键。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我市的大专院校、研发机构、产业园区、大型企业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部门(如:工信、发改、农林牧等)管理的与科技相关的计划项目上。
(四)规范合同管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技术服务类合同规范进行技术交易与登记,避免因合同不规范所造成的合同难认定、审核不过关的现象发生,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认定关,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及时报送合同。按照技术交易额指标完成的时限要求,各县区要在每年6月25日前,将当年本辖区内符合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并卖方注册信息表、技术合同登记表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报送者不再予以登记。
联系人:冯谦乔爱萍
联系电话:1391974421813993602971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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