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穗莞战略合作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府办〔2012〕82号
颁布日期:2012-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穗莞战略合作机制》的通知

东府办〔2012〕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穗莞战略合作机制》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穗莞战略合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东莞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两市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合作机制。

一、领导机构

由两市市委书记、市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两市重大合作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由两市协商召开。

二、两市战略合作联席会议

(一)工作职能

通报两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对两市重大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和决策。

(二)成员组成

两市市长为会议召集人,分管经济协作工作的副市长和政府副秘书长参加,两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方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可在广州、东莞两市轮流召开,亦可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协商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定于2012年6月在广州市举行,今后原则上于每年4月召开。

三、两市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两市均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设在两市经济协作部门。

(一)工作职能

1.制定两市合作年度工作总体规划。

2.负责与本市各专责小组的沟通协调。

3.负责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跟踪、检查和督办及重大活动的组织、编印《穗莞战略合作工作简报》等日常工作。

4.联席会议举办方负责本次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内容、议程和起草工作报告等。

(二)成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两市经济协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或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两市经济协作和发改等部门领导担任,两市相关部门、区(市)、镇作为成员单位。

四、专责小组

两市组成对应的专责小组,具体负责两市合作各项事宜的协商和落实。

(一)工作职能

1.加强两市专责小组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两市合作的具体事项又好又快推进。

2.制定本领域两市合作的工作目标,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3.起草本市专责小组工作报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4.相关活动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成员组成

专责小组由两市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区(市)、镇参加并配合开展工作。

(三)工作方式

各专责小组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具体由两市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协商,两市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可直接对接工作。

附件:穗莞战略合作相关机构成员名单

附件:

穗莞战略合作相关机构成员名单

一、穗莞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万庆良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中共广州市委书记

陈建华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徐建华中共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袁宝成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成员:

欧阳卫民广州市副市长

贺宇东莞市副市长

周灵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学聪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二、两市战略合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

陈建华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袁宝成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召集人:

欧阳卫民广州市副市长

贺宇东莞市副市长

周灵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学聪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

广州方:

谈志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协作办公室主任

何江波(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副主任

周青峰(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广州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东莞方:

刘学聪(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朱斌华(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东莞市发改局局长

叶松柏(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东莞市经协办主任

司琪(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东莞市驻穗办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广州方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研究室、市协作办、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规划局、城管委、物价局、工商局、林业和园林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金融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办、地税局、港务局、空港委、土地开发中心、有关区(市)等。

东莞方

市委宣传部、政研室,市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社保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城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物价局、卫生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城市管理局、安监局、综合执法局、旅游局、法制局、地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事局、航道局、信访局、经协办、驻穗办、金融局、应急办、轨道办、电子政务办、路桥总、相关镇街、园区、高校等。

三、穗莞战略合作专责小组

序号

专责

小组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广州市

东莞市

广州市

东莞市

1

规划对接

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

发改委、建委、国土房管局、交委、土地开发中心

发改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

2

产业协作

市协作办、市经贸委

市经信局

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划局、工商局、旅游局、金融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地税局

发改局、人力资源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旅游局、金融局、地税局、工商局、驻穗办、相关镇街、园区

3

交通运输

市交委

市交通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物价局、城管委、港务局、空港委

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物价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海事局、航道局、路桥总、建设局、公路局、轨道办、虎门港

4

科技信息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经贸委、财政局、外经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办

经信局、财政局、外经贸局、人力资源局、社保局、国土局、金融局、电子政务办、高校

5

城市管理

市城管委

市城市管理局

卫生局、林业和园林局、环保局、应急办

环保局、卫生局、林业局、应急办、相关镇街

6

环境生态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

国土局、规划局、城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城管局、海事局、航道局、虎门港

7

水资源及

水务合作

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

国土房管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和园林局

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城管局、海事局、相关镇街

8

社会管理

市应急办

市应急办

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应急办

公安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访局

9

公共服务

市文广新局

市文广新局

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人力资源局、有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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