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佛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市将于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至45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具体时间为:9月18日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时36分至10时39分试鸣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时42分至10时4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全市固定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车、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同步发放警报信号,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将以手机短信形式群发防空警报信息,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以及下属分台、佛山日报社于警报试鸣前5日发布政府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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