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汕府办〔2015〕73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汕府办〔2015〕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粤委办〔2015〕31号)的要求,市政府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经审核论证,形成了《汕头市人民政府部门职能调整目录》,对市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8个部门共49项行政职权作出调整,其中取消35项,下放4项,转移10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调整的后续工作,落实后续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事项,要切实做好衔接,并加强对区(县)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好;对转移的事项,要及时制定转移方案,确定承接主体、完成转移交接,并制订职能转移后的监管办法。有关行政职能调整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部门职能调整目录
http://www.shantou.gov.cn/00000/020303/201512/77e9bfd9e12f447990147ed03d9ed98a.shtml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