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4年度肇庆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4年度肇庆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

肇府函〔2015〕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和激励企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肇庆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定,市政府同意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广东枫华明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2014年度肇庆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现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类企业要认真学习获奖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开创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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