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肇庆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肇庆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4年肇庆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信息化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

2014年肇庆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262号)以及《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实施方案》(肇府办函〔2014〕35号)要求,推进我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的总体组织架构内,由市本级按照省电子证照建设统一标准规范,采用省统一开发的电子证照系统标准版本,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指引,在全市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中,开展电子证照服务和业务应用,推进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通行。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依托肇庆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为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相关事项,开通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既有纸质证照逐步电子化。

三、主要任务

(一)市级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制定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参照省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推进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备案。(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牵头,6月底前完成)

2.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采用省统一开发的标准版本,做好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公众服务系统、业务应用系统、制证签发系统和接口系统的开发部署,支撑市、县电子证照服务应用,推进实现省、市两级证照互认、系统互联、数据互通。(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牵头,9月上旬前完成)

3.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系统、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与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牵头,11月底前完成)

(二)市直及省驻肇有关单位工作任务。

1.梳理本部门证照。证照签发部门要围绕应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和应规整下级事项的办事结果,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证照使用部门要围绕应进驻事项和应规整事项的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事项办理所需的证照。(8月底前完成)

2.进行电子证照目录注册。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统一的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进行注册发布和使用授权。(9月底前完成)

3.推进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以提高网上办事深化率为目标,根据2014年广东省电子证照服务目录,推进本部门(国家部委、省垂直系统除外)的网上办事系统与市电子证照系统深度对接,实现网上办事可提交电子证照作为申报材料,办理过程可进行网上证照查验,事项办结可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11月底前完成)

4.推进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按照省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证照签发部门要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材料,证照使用部门要在办事指南中鼓励办事人使用电子证照,实行网上证照查验,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提高网上申办审批效率。(12月底前完成)

(三)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工作任务。

1.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推进本地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与市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实现市、县电子证照互认通行。(11月底前完成)

2.推进本地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根据2014年广东省电子证照服务目录,推进本地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国家部委、省市垂直系统除外)与电子证照系统深度对接。(11月底前完成)

3.推进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参照省、市的做法,推进本地部门电子证照目录梳理、注册发布和使用授权。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证照签发部门要开通电子证照服务,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对列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材料,证照使用部门要在办事指南中鼓励办事人使用电子证照,实行网上证照查验,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提高网上申办审批效率。(12月上旬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应用电子证照进行网上办事。市财政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及应用,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要加强本地网上办事系统与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电子证照系统建设运行的效能监察,将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附:名词解释

1.证照:由政府部门或取得法定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文件。

2.电子证照:经电子签名、与纸质证照文书具有同等效力的证照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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