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14〕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1月24日

北海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37号)精神,结合北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实现广西区内先进、具有北海特色的气象现代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区先进水平,建成精细化特色海洋气象业务体系,近海海洋气象观测能力、专业专项海洋气象服务能力达到全区领先水平。

二、建设重点

(一)建设功能先进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

1.建设铁山港区海洋气象气象台。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建设海洋气象台,主要功能为海洋气象服务和海洋气象观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面气象观测场、地波雷达、GPS/MET大气水汽总量观测网、临港环境大气成分(PM2.5观测项目)监测网、雷电安全监测网、强风站、能见度观测仪、海温、盐度、海浪观测、区域自动气象站、配套设施及铁山港海洋气象服务系统、北部湾海洋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气象信息网络系统、港口气象服务系统等。

2.完善涠洲岛海洋探测基地。建设包括GPS/MET观测、高频地波雷达观测等涠洲岛海洋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建设2-3艘船舶自动气象站、1个石油平台自动气象站、1个大型浮标自动观测站、1个波浪观测浮标站和1套海上移动气象观测平台,配备强风仪、能见度仪、海温、盐度、海浪观测仪器;在海洋气流陆地急速抬升区建设立体气候观测站网,包括温度、雨量、能见度、强风、气压等多要素的海岛自动气象站。

3.迁建北海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力争在2017年前完成北海马栏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的搬迁,按照综合探测基地规划进行建设,配套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科普基地。

4.推进合浦县一般气象观测站迁站和人影基地建设。推进合浦县一般气象观测站迁站,并结合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建成空中云水资源综合监测平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景可视监控平台,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5.建设海洋气象服务专业观测网。组建港口海洋气象专业监测网,在北海重点港口、码头、修造船基地、石油化工企业建设自动气象站,在附近海域抛设小型浮标,在石油、化工企业安装大气电场仪。建设航线、航道海洋气象监测系统,在增设航道自动气象站、能见度观测站和潮位观测站,在北部湾北部海面增设一个大型浮标。建设海洋旅游气象和环境监测系统,在银滩气象站建设灰霾监测区域站,在马栏、冠头岭、铁山港区建设灰霾监测城市站,在重点景区建设自动气象站、能见度站及负氧离子、紫外线观测仪、盐粒子观测仪、CO2监测设备,在附近海域抛设小浮标,进行海温、海浪、海流等海洋要素探测。建设现代渔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立一批水产养殖、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等气象服务基地,建设1个现代农业园区、2个水产养殖基地的气象观测站。推进部门合作共建探测设施,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建互补机制,加强气象、水利、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农林、交通运输、港航、电力等部门间总体规划、联合监测和信息共享。海岛自动站之外,沿着海岸线增设强风仪、能见度仪。

6.建设城市交通气象监测网。在高速公路、铁路、船舶等建设交通气象监测网,高速公路、铁路、船舶等自动气象站和路面自动监测系统、闪电定位观测系统,酸雨观测站、地面辐射观测站等的专业气象观测网。主要港口增设强风观测仪、能见度观测仪。北海主城区增设两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所有乡镇升级安装有4要素以上区域自动气象站。

7.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市级装备保障机构和新一代天气雷达运行保障机构,设立县级保障岗位。购建一艘抗风等级8级的海洋装备维护及应急移动气象保障船,建设市级多功能应急移动气象保障车、县级应急移动保障车。构建装备保障与运行监控系统,建立气象观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标校业务方法和体系,完善气象装备维修维护体系,组建市、县级装备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市级维修检测平台和移动计量维修系统、县级机动维修测试系统。探索建立气象装备保障分类分级和社会化保障机制。

(二)提高气象预报预测能力。

1.完善监测临近预报预警一体化业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综合显示平台,优化监测数据,合理确定预警阈值,开发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一体化业务平台;基于广西短时临近预报系统(SWAN)修正和完善定量降水估测/定量降水预报(QPE/QPF)、风暴追踪、风场反演等产品,建立本地化的强对流天气及山洪、地质灾害的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分级预警。

2.加强城市运行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开展对城市运行和大型活动举办有高影响的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分灾种风险评估,对高影响天气实现快速分区预警,落区预报精细到主要街道和大型活动所在地。

3.建立中小河流域防汛精细化预报业务。建立全市中小河流域和地质灾害点的信息数据库、气象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一体化平台,开展中小河流域的面雨量预报,提供全市0-24小时内逐3小时、24-48小时内逐6小时强降水落区和降水量预报产品。

4.加强精细化近海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海洋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和预报制作平台。建设海洋灾害性天气历史个例库,研发海上大风、大雾等精细化预报预警客观预报方法和台风、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立海雾等卫星遥感监测平台和海洋气象预报质量检验评估系统。

5.提高数值预报产品使用和天气分析能力。建立数值天气预报产品检验、评估及订正业务。建立影响我市的台风、暴雨、大雾、大风、低温冷害及强对流历史天气个例库,分类统计研究各类天气过程的特征物理量配置及其阈值,总结提炼概念模型,提高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的能力。

(三)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1.建立铁山港海洋气象服务体系。建立铁山港海洋气象台,配备15-17名海洋气象业务服务人员,充实海洋气象服务专业队伍,健全海洋气象业务技术装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地区沿岸海域预报区海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在省级海洋气象台指导下,制作发布预报海区的监测、预报、预警产品,负责预报海区海上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任务。

2.建立特色海洋气象服务体系。

(1)加强海上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密切与涉海部门的联系,构建海洋气象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涉海应急事件处置气象服务预案,建立基于海上搜救气象服务平台的涉海信息共享平台。

(2)推进现代海洋气象服务系统建设。

一是建设临海临港气象服务系统。建立临海临港海洋气象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港口物流、港口作业、船舶制造等生产作业开展专项气象保障服务。

二是建设近海交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航道海洋气象条件预报及预警关键技术研究,提供高精准的短时气象服务产品。

三是建设海洋渔业气象服务系统。依托广东茂名海洋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广播发布系统,联合广西海洋渔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立覆盖近海养殖、渔业捕捞海区和有人居住海岛的海洋气象信息无盲点发布渠道,提供分区的风向、风速、能见度等精细化海洋气象服务产品。

四是建立滨海旅游气象服务系统。针对涠洲岛等主要景点及滨海旅游景点的气象服务需求,建立集约化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建立滨海旅游气象服务系统。

3.建立特色城市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灾害提前30分钟以上实现市、县主要城区按分区预报预警服务;完善城市社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将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到公共服务考核体系;制定安全社区标准,推动社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依托街道、社区建设基层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

4.建立特色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1)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制定并发布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机构,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制度,加强市、县(市、区)农业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

(2)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引进、开发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气象业务平台,建立农业气象服务指标,开展小气候特点、农业气象条件调控分析研究。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完善主要农作物产量综合评估决策服务业务。

(3)建立气象为农综合服务网络。综合利用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网络;面向农村建立适应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直通式气象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农村气象工作站和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到2020年,力争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实现气象信息的“进村入户”。

5.建立集约公共气象服务平台。

(1)实现公共气象服务平台集约化。加快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建设,开发移动服务平台终端显示系统,实时显示各类最新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建设数字高清演播室和高清演播摄像系统、高清非编网络及媒资管理系统。

(2)提高气象服务决策能力。优化气象服务决策流程,丰富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实况监测分析、灾情与灾害分析和气候影响评价等服务,实现气象信息专报、农业气象信息、气候资源开发建议等服务产品与政府决策部门的无缝衔接。提高应急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多灾种气象灾害产品制作系统。

(3)提高公众气象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提高公众气象服务产品的发布频次,实现预警信息的高频次滚动发布。开发与公众出行、健身、医疗和娱乐等息息相关的生活气象服务产品。

(4)提升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加强对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大雾、强降雨、强风等高影响天气以及路面温度、路面状况的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细化旅游气象指数预报,开展旅游气候资源普查和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报服务,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服务。在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设施,有效提升预警服务能力。

(5)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资源监测和评估,推进风能、太阳能资源详查成果的共享和应用。开展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雷电等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深入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气候变化对粮食、水资源、能源、生态系统安全的影响评估,为各级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服务。

6.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合作和沟通,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机制,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气象信息共享。

7.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建立健全气象科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气象科普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重点是依托北海市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和基层气象台站,建立健全气象科普馆和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四)加强人才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

1.创新现代气象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以用为本的人才工作机制,依照岗位需求来选拔、使用人才,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建立能上能下、能力与绩效挂钩的岗位用人机制。

2.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自治区气象局第三层次气象科技人才2-3个,培养1个科技创新团队,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培养解决事关气象业务服务关键科技问题的学科带头人。

3.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建立、完善气象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科技成果发布制度,应用气象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和气象科技成果共享平台,促进气象科技成果的交流转化;建立与各级气象部门长期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建立健全气象科技开放合作机制。

(五)提高气象社会管理能力。

1.加强依法行政。

(1)加强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认真执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和防雷竣工验收的联合行政审批流程,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力争做到重点行业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率达到100%。

(2)健全地方气象法制与标准,全面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

(3)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工作。

2.加强科学管理。

市、县气象局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建设,成立必要的有地方编制的气象防灾减灾机构,推进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建设气象基层台站体系。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台站基础设施与现代气象业务相适应,职工工作环境、生活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体现气象文化的具有良好职工精神风貌的新型气象台站。实施气象观测场室标准化改造,加快合浦站的站址迁移工作。

2.推进先进气象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气象文化建设,弘扬“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精神,注重用先进气象文化凝聚气象队伍,激发干部职工部门为气象现代化贡献的主观能动性,为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时间进度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4年12月以前)。

1.成立北海市气象现代化工作机构。

2.编制北海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报自治区气象局审批。

3.加强北海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北海气象现代化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8年12月)。

建立气象事业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气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市、县(市、区)地方气象机构;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深化完善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组织重点工程项目业务试运行、总结完善气象“软实力”建设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建设。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气象现代化各项指标评估和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建设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深化气象机构综合改革,推进气象现代化试点。

(二)强化财政支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2014年~2018年,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提高项目建设效益,以项目实施带动现代化建设。

(三)强化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开放合作。气象部门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交流与联系,深化与农业、国土资源、水利、民政、海事、广电、水产畜牧、交通、旅游等部门的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实现资源共享,加强与全市各类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和联动发展。

(五)强化考核评估。按照北海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各项任务指标,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按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督查、动态考核,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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