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北部湾港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北部湾港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北部湾港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2月2日

北海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北部湾港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北部湾港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末,力争北部湾港货物年综合通过能力达到5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1000万标箱,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目标。为深入贯彻《北部湾港意见》,以更大力度推进港口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港口对外开放合作,促进北海港“港产城”联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规划引领、明确功能定位

(一)实施新一轮港口规划修编。围绕“打造以北海港域为中心的国际邮轮旅客运输体系、商贸和清洁型物资运输体系”要求,按照强化港口优先的规划理念,科学合理规划调整港区的功能分工、定位和范围,以此为依据,综合考虑港口、物流、产业联动发展的需要,依法科学划定港口建设和港口物流用途专属区,为现代港口业务转型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加快编制《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总体规划》、《北海市铁山港东港区总体规划》(市港务局、北部湾办牵头,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铁路办、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合浦县政府、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201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编制综合、专项规划。研究编制港口集疏运体系、港口配套物流园区布局、港区市政基础设施、现有港区功能结构调整、港口口岸建设等综合、专项规划,并纳入港口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市港务局、北部湾办、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北海海事局、口岸办、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合浦县政府、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持续实施)。

二、全面深化港口管理运营体制机制改革

(三)配合自治区完成组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实行自治区垂直管理的沿海港口行政管理模式,统一港口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执法监督、统一政策、统一港口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统筹港口统一调度、引航等港政公共服务(市港务局牵头,市编委办、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北部湾办参与,按自治区组建时间要求完成)。

(四)参与北部湾港口综合协调。落实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制度,推进港口规划发展、重大功能布局、口岸开放协调、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政策制定、通关便利化等协调工作(市北部湾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港务局、铁路办、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北海海关、北海检验检疫局、北海海事局、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等部门参与,持续实施)。

(五)推动港口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分开。逐步将我市现有的航道、锚地、防波堤等港口公益性基础设施资产统一划入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并理清与自治区及相关企业的权责关系。制订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港务局、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2015年制订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

(六)探索创新港口标准化体系。配合自治区研究制订港口设施装备、货物装载、服务质量等行业服务标准,建立北部湾港统一的经营市场诚信体系(市港务局负责,根据自治区部署落实)。

三、大力提升港口通过能力

(七)积极推进超大能力的深水航道和专业化深水泊位建设。加快建设北海铁山港域15万吨级航道以及北海铁山港域10万吨级LNG大型专业锚地等,开工建设铁山港西港区5-10号泊位、铁山港东港区1-5号泊位(市港务局牵头,市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铁路办、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路港公司、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2015年开展前期工作,尽早启动建设)。

(八)重点开拓公共码头连片开发区。引进国内外有实力、有班轮航线和组货网络的大型优质港航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合作开发,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为依托,重点规划建设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和啄罗作业区、铁山港东港区(市港务局牵头,市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路港公司、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持续实施)。

(九)加快石步岭作业区码头功能结构调整。推进《北海1876滨海休闲商业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北海石步岭作业区功能重新定位,逐步向邮轮服务业、游艇、旅游等发展转型升级(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市港务局牵头,市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旅游局参与,2015年取得规划成果,2016年实施实质性转型升级)。

四、突破瓶颈完善集疏运体系

(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铁山港工业区铁路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近期重点加快建设铁山港至石头埠铁路支线、铁山港至啄罗铁路支线、铁山港1#–4#泊位铁路专用线等铁路支线和铁路专用线。加强港口后方铁路站场建设,提升作业能力和效率。加强与铁路部门合作,积极开通港口直通腹地省份的“五定”(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班列(市铁路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与,2016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一)共建西南中南地区内陆“无水港”群。先期启动贵阳“无水港”建设工作,将“无水港”合作纳入两市政府间签署的合作共建内容,逐步拓展到西南中南有关市,吸引更多的货源从北海港中转(市北部湾办牵头,市商务局、港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规划局、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等参与,201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二)切实降低港口综合运输成本。引进先进管理方式和技术、设备,加大对集装箱装卸设备设施的投入,优化运营管理方式,建立完善港口具体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作业效率,规范装卸费、堆存费、拖轮费、理箱费等港口服务费用。对集装箱运输船舶,实行优先签证、优先进出港、优先靠泊;对港口集装箱实行优先装卸作业、全天候服务;对承接集装箱运输的汽车、火车,在空车入港作业、装卸安排、重车挂运等方面给予优先。规范各类代理服务收费,鼓励代理企业合作联营、组建联合体,着力改变代理企业小、散、乱的状况,扶持大企业整合物流、金融和信息资源提供供应链服务,提高业务透明度(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牵头,市港务局参与,持续实施,201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三)增开三港间“穿梭巴士”。大力支持和发展沿海三港域之间的海上“穿梭巴士”,促进三港域班轮共享、运力衔接、功能组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市港务局、商务局、北部湾办、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争取2015年新增2对“穿梭巴士”)。

五、培育加密班轮航线

(十四)大力培育集装箱班轮航线。引导开通和加密至东南亚、港台、日韩等地的航线,增加国际干线集装箱船挂靠,培育开通远洋班轮航线(市交通运输局、港务局牵头实施,市北部湾办、商务局、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争取到2016年新增2条外贸航线)。

(十五)积极发展邮轮经济。积极推进北海石步岭港区升级改造,加强北海区域性邮轮母港建设,完善邮轮港口功能。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邮轮企业开辟邮轮航线,培育本土邮轮公司,拓展东南亚、香港、台湾及其它沿海旅游资源开发,打造精品邮轮航线。借鉴国际经验,研究探索方便旅客出入境的管理模式,配套建设北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市旅游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口岸办、北海边防支队、北部湾办、港务局、交通运输局参与,争取到2016年开通2条邮轮航线)。

六、强化临港产业支撑

(十六)突出发展带动专业物流的临港产业。建立以港口为依托的石化、冶金、粮油加工、煤电等大进大出的产业集群,带动石化、矿石、煤炭、粮食等专业物流发展,形成临港产业促进港口物流、港口物流推动临港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有序推动产业园区、港口、城市三位一体共同发展,推进临港产业发展和港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一体化运作(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市工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北部湾办、港务局参与,2017年前建成中石化码头、中石化LNG码头、和润专用码头、神华国华广投1-3号泊位)。

(十七)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产业。规划建设北部湾加工贸易产业带,坚持高起点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优先发展电子信息、高新技术等产业,带动相关原材料进口和产成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增加本地外贸适箱货源,形成以加工贸易产业增加箱量、以箱量吸引航线、以航线吸引货源的良性循环(市商务局、工信委牵头,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参与,争取加工贸易产业集装箱箱量逐年增长)。

(十八)加快发展船舶修造产业。依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推进北海南洋修造船厂搬迁改造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着力发展为到港船舶维修、保养、配备件等港口辅助服务业,促进形成造、修、拆、配协调发展的局面(市工信委、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牵头,2017年前铁山港具备为到港船舶维修、保养、配备件等港口辅助服务功能)。

七、积极培育开拓港航服务业

(十九)完善港航服务产业链。发展港航物流、信息、贸易、金融、咨询等现代航运服务业,提高航运软实力。支持加快培育电子商务服务,发展中转配送、流通加工服务,开展粮油、石化等专业物流业务(市交通运输局、港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参与,持续实施)。

(二十)规划建设港航服务业集聚区。吸引各类国际海事机构在北海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海事法院建设,争取设立海事仲裁组织。研究并努力争取组建北部湾航运交易所、北部湾海洋海运院校以及航运专业研究机构等(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北海海事法院、北海海事局、市港务局参与)。

(二十一)建设临港枢纽型现代物流园区。重点依托铁山港东岸、西岸,规划建设大型临港物流园区,强化物流配送功能(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合浦县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北部湾办、商务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港务局参与,2015年取得规划成果,持续实施)。

(二十二)建设统一的北部湾港公共信息平台。以港口、航运、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相关部门为主体,开发建设口岸政府监管、航运和物流信息服务一体化的公共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增值服务能力。完善港口、航运、货主、代理、口岸监管部门的电子数据和信息互联互通(市口岸办、港务局牵头,口岸联检部门及北部湾港北海港分公司参与,201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2016年实现互联互通)。

八、扩大港口开放合作

(二十三)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重点对公共码头连片开发区招大商、引强商。支持西南中南省份政府、大型企业依托我市港口资源,建立临港产业合作园区。近期重点推进云南临海产业园北海园区、北海贵阳港建设(市北部湾办牵头,市商务局、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海洋局、环保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港务局参与,按合同协议要求实施)。

(二十四)加强与国内外重要港口的合作。加速与东盟港口的互联互通,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强与我国华东和北方港口,以及与日韩、中东、欧美、非洲等地主要港口的合作。探索与周边港口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合作关系(市北部湾办、港务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外侨办参与,持续实施)。

九、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五)推进港口行政管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建立港口“权力清单”制度,营造有利于港口航运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市交通运输局、港务局按自治区部署实施)。

(二十六)建立完善支持港口航运发展的政策法规。优先落实港口建设用地指标,对围海造出土地做好用海与用地管理之间的衔接(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落实,持续实施)。

(二十七)规范港口收费征管。统一征收沿海货物港务费,集中使用港口建设费返还北海部分和引航费节余,专项用于公用航道、锚地、防波堤、支持保障系统等港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逐步偿还债务。建立港口“收费清单”制度,集中清理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市港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北部湾办、市路港公司参与,持续实施)。

(二十八)强化港航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强港战略,重点培养和引进港口营运、现代物流、航运法律、航运经纪、航运金融、邮轮服务等高端人才。加强人才准入、培养激励、职称申报评审以及住房、户口、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坚持“内部培养”和“引进所需”相结合,重点加强企业现有人才培养,大力引进港口航运管理专业人才(市人社局牵头,市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参与,持续实施)。

(二十九)切实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行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多部门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三个一”通关模式;推行查验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共用数据标准化,实施资源共享与联合监管,建立一口对外、一次受理和一次操作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港口通关手续一站式办结(市口岸办牵头,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多部门参与,2016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扩大北海港水域和码头开放范围,实现铁山港对外开放(市口岸办牵头,市路港公司、口岸联检部门参与,争取尽早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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