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全市201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四定”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全市201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四定”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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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7-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全市201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四定”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北政办〔2011〕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对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201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北发〔2011〕12号所列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是否按照“四定”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检查对象
承担实施北发〔2011〕12号文所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
三、检查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责任单位自查(7月5日-7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北发〔2011〕12号文,实事求是对所负责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填写《2011年1-6月重点工作“四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2011年1-6月重点项目“四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于7月7日下班前分送市政府督查室、市项目办。
(二)分组检查(7月8日-12日)。
各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逐个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及相关说明进行核查。
(三)分析汇总(7月13日-14日)。
各检查组要认真对责任单位提交的检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认定,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组长、组员签字确认。同时,形成汇总表分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项目办。
四、检查组分组
(一)检查工作总协调。
党曦明市长助理
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二)检查组分组。
第一组组长:曾伟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陆柳华市监察局科长
卢道云市工信委科长
周强市项目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陆柳华13977931716
检查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医改办、节能减排办)、征地拆迁办、药监局、人防办、信访办、民政局(双拥办)、外侨办、编办、城管局(广告办)、扶贫办、供销社、法制办。
第二组组长:伍克达市发展改革委纪委书记
成员:曾文市财政局科长
宾晓莹市发改委副科长
李夏龙市项目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宾晓莹13907798399
检查单位:铁山港区政府,市北部湾办(铁山港工业区)、商务局、旅游局(航空办)、涠洲岛管委会、铁路办、教育局、卫生局、旅游集团、港务局。
第三组组长:蒙振刚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滕明国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科员
李为幸市发改委科长
杜戈市统计局科长
联络员:滕明国13877998166
检查单位:合浦县政府,市交通局、财政局、地税局、金融办、工信委、产业办、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新闻出版社、广西渔监局南万渔监处。
第四组组长:李态聪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成员:庞洪市发展改革委科长
陈东方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蒋建明市规划局科长
联络员:庞洪13087790555
检查单位:银海区政府,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农业局、林投公司、海洋局、文化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
第五组组长:陈鸿立市住建局纪委书记
成员:沈可明市住建局科长
吴德龙市发改委科长
陈石勇市国土局科员
联络员:吴德龙13877969659
检查单位:北海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口岸办、招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国资委、水库移民局、文明办,北海供电局、武警北海支队、消防支队,海城区政府,北海海事局。
附件:1.2011年1-6月重点工作“四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157号附件1.doc
2.2011年1-6月重点项目“四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157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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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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