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保护海底光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3〕177号
颁布日期:2013-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保护海底光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联合保护海底光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5日

北海市联合保护海底光缆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北海市管辖海域内北海-海南临高海底光缆,有效杜绝人为损坏海底光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通信设施的安全与畅通,充分发挥海底光缆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目前北海通信海缆安全面临的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保护通信设施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保护海缆的宣传防护工作,加大维护保障力度,打击人为损坏海底光缆的违法行为,确保国防及民用通信畅通。

二、总体目标

针对当前北海通信海缆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制定长效防范和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建立海上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危害北海海底光缆的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防通信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保护海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执法护缆行动取得

实效,成立市保护海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勋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建民自治区长途传输局局长

罗明星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总经理

成员:陈仕市工信委副主任

彭在清市海洋局副局长

林光汉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詹世昆北海海事局政委

蒋道明银海区副区长

张居力广西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副支队长

邱漫特中国渔政广西支队副支队长

陈源自治区长途传输局副局长

罗防修北海军分区通信科科长

赵东方广州军区二总站通信连连长

罗斌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由罗斌兼任。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制定我市通信海底光缆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专项巡护与日常执法相结合,保障海底光缆的安全运行。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联合保护海底光缆执法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精心组织,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一)市工信委协调电信企业单位做好通信线路设备日常维

护管理及防护措施,协调电信企业做好通信线路阻断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中国渔政广西支队与电信企业联合开展海上巡回宣传,教育和劝离违章作业船只。通过联合巡回等方式,对危险段落违规作业的渔船采取宣传教育、驱赶、处罚等措施,对危害海底光缆安全的法律责任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宣传,提高民众对海缆重要性的认识,保障海底光缆的安全畅通。

(三)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利用对海船办证、年检等时机开展针对安全重要性进行宣传,出台渔船文明生产管理措施,明确渔船作业必须偏离海缆路由,不能在海缆2海里范围内作业,更不

能损坏阻断海底光缆,并督促各渔业公司管制旗下各船舶,出海文明作业。同时利用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监控,发送保护海缆宣传信息到海上作业船只,若海缆发生中断后,对事发海域周边可疑船只的航向轨迹图像进行留存,积极配合海缆阻断案件侦破;并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各界和渔民群众举报破坏海底光缆的行为。

(四)北海海事局使用AIS海上监测系统对商船进行宣传管控,对进入海底光缆路由保护区作业或抛锚停泊的商船发出驱离警告,禁止商船在海底光缆路由2海里两侧抛锚。若出现海缆中断,对事发海域周边可疑船只的航向轨迹图像进行留存,并积极配合海缆阻断案件侦破以及办理海缆维修工作的相关手续。

(五)广西海警第一支队接到电信企业海底光缆阻断报案时,应及时出警处置海底光缆人为损坏等突发事件,对肇事船舶及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等。

(六)市海洋局重点对近海段海底光缆区域渔船进行海上、陆地联合巡回宣传工作。主要驱赶在沿海滩涂、近海海底光缆路由保护区范围内的船只,对不听劝阻、违规作业严重危及海底光缆安全的海上作业行为进行查处。

(七)北海军分区、广州军区二总站与电信部门每年3月、5月、8月、10月组织线路沿线军民联合护线巡回宣传,普及海缆知识,提高沿线群众、施工单位对保护光缆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处置陆地上危及海缆通信设施安全施工。

(八)银海区政府大力配合电信维护部门,对海底光缆沿线通信管道、岸滩登陆、海缆出海口等设施进行共同维护管理,及时处置危及海缆的安全施工,并每年5-8月利用休渔期与电信部门在侨港镇开展港口码头、陆地上的联合护缆护线宣传。

(九)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防,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主动与职能部门沟通对渔船开展宣传工作,提供宣传资料和海缆路由图;配合各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宣传教育巡查和案件侦破,同时积极开展通信保障和故障维修工作,并定期向小组进行工作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参加海上执法行动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海上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信息联络制度,定期通报海底光缆保护、执法、管理等工作信息,每年定期组织召开1-2次保护北海海底光缆协调会,对维护海底光缆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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