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受主要江河来水严重偏枯水电出力不足、煤炭价格上涨供应紧张以及装机容量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市乃至全广西都遭遇了近20年来形势最严峻、时间延续最长的缺电局面。为最大限度保障电力供应,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保障电力供应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电力需求持续旺盛。入汛后,受主要江河来水严重偏枯水电出力不足、煤炭价格上涨供应紧张以及装机容量不足等原因,我市乃至全广西都遭遇了近20年来形势最严峻、时间延续最长的缺电局面。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缺电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最大限度确保全市电力供应,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制定本方案。

一、今年下半年电力供应目标

(一)向自治区多争取用电指标。

(二)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发电机组要多发满发。

(三)11月下旬糖业榨季开始后,糖厂的自备发电设施要开足马力。

(四)争取小水电站多发满发。

二、重点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加大电煤存储力度,保证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机组多发满发。一是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想方设法多购电煤,确保储煤量满发15天以上。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要成立专门的购煤小组,想方设法组织采购电煤,杜绝因缺煤出现停机现象。二是加强机组运行维护,确保机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停机。

责任单位: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防城港供电局。

(二)优化水电机组调度。一是优化丰水期水库防洪调度,合理安排腾库拦蓄,努力做到既完成防洪任务又实现多发电。二是供电企业、水电企业、水利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监测水情,根据水情及时安排机组发电。三是枯水期间,要主动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汇报,科学安排好调水流量和总量,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四是完善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好各县(市、区)电网小水电纳入全市电力电量平衡。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防城港供电局。

(三)鼓励自备发电机组发电。对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根据企业自备机组装机容量测算并适时扣减该企业的用电指标,缓解大电网供电压力。供电企业在为新用户办理用电报装手续时严格把关,指导用户配置好自备发电机组。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防城港供电局。

(四)加大对生物质发电的扶持力度。实施我市制糖企业蔗渣生物质发电改造工程,对全市制糖企业老旧低效锅炉和发电机组进行集中改造升级为高参数、能耗低的高效大型锅炉和发电机组。协调生物质发电的上网工作,并在电价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给予扶持。支持蔗渣原料丰富的制糖企业申报新建蔗渣生物质发电项目,并争取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防城港供电局。

(五)积极争取自治区电力供应的支持。加强与自治区工信委、广西电网公司的沟通协调,尽可能给予我市电力电量更大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防城港供电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六)扩大电煤流通渠道。争取自治区工信委支持,给我市增配一定数量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尽快审查择优发放煤炭经营许可证。鼓励煤炭流通企业多渠道采购供应电煤,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建设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和配送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七)确保电煤运输畅通。铁路、公路、水运、港口等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电煤运输,从价格、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保障足够的电煤运输能力和运输渠道的畅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防城港铁路运输段、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八)实行计划用电、优化用电。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重点保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保证学校、医院、铁路、供水、党政军机关及其他重要单位用电,保证农业生产用电,保证重点工程施工用电,重点支持强优企业和对财政收入有较大贡献的企业用电。优化电力调度,加强计划用电、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将用电指标合理分配到各县(市、区),并根据供电能力的变化及时调整用电计划和用电指标的分配。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防城港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强化全社会节能工作。一是企业要坚决完成全年的节能目标任务。二是机关办公、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要设置在26°C以上。要加强对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的节能节电督查检查。三是要限制景观亮化用电,除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外,要关停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路灯减半开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市政局、商务局、旅游局、文体新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防城港供电局。

(十)加快推进在建电源项目建设。督促在建电源项目及其配套送出工程加快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防城港红沙核电站按计划或提前投产发电。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

配合单位: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港口区人民政府。

(十一)争取启动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十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新的高耗能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尤其是已明确在2011年淘汰的落后产能要尽快淘汰到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或限制类项目实行限电或停电。要大力推动工业园区余热发电项目建设,逐步实现较大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水、供电、供气,促进工业企业实现集约发展、集聚发展。对于符合国家综合利用的“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项目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物价局、统计局。

(十三)深入企业指导服务。组建工作组到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加强指导、协调服务,鼓励企业拓展煤源,多进口海外煤,并对企业在购煤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点对点协调解决。同时,引导企业加快火电机组检修,力争在安全、检修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抢抓进度促生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防城港供电局。

(十四)加快推进煤炭储备中心建设。成立防城港市煤炭配送储备中心,在港口设置储备基地,增强我市对煤炭供应的调控能力。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十五)加强能源规划研究及编制,建立能源预警机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能源供需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能源发展规划和预警机制,加快新电源项目建设,确保能源供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十六)成立市保障电力供应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能源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防城港市能源预警中心,建立能源供需预测预警制度,按月对能源供给、需求进行监测分析,做好煤、电、油供应跟踪监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可猛副市长

副组长:李孟昌市发改委主任

张祖广市工信委主任

朱靓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斯剑防城港供电局局长

成员:黄泰龙市工信委副主任

廖铭市工信委副主任

张华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徐炳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红兵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周齐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志政市物价局副局长

关文彪市铁路运输段副段长

农朝福防城港供电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张祖广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供煤、发电、用电等情况展开检查指导,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十七)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要派出工作组到国外落实煤源订单,加大煤炭进口,确保煤源供应。

责任单位: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十八)加大节约用电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知识,宣传节能典型,进行深度报道,提高全民节约用电意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用电、节约能源、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防城港日报社、防城港人民广播电台、防城港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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