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贵港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贵港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贵政发〔2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四届贵港仲裁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第五届贵港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任:封建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吴华灵市法制办主任

梁之宁贵港市元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委员:陆晓宇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希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

陈英文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

廖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宣教科科长

吴少光贵港市汽车协会会长、评估师

马彬华贵港市诚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武市法制办科长

杨有毅市法制办科长、律师

第五届贵港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由张军武同志兼任。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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