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5年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5年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贵政办发〔2015〕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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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5年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发〔2015〕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2015年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26日
贵港市2015年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方案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贵发〔2015〕7号)精神,为了保障全市招商工作顺利推进,把责任落到实处,并结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招商任务和绩效考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打造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的目标,强化“工业兴市、工业强市”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目标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力争招商工作取得新突破,着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
(一)考评主体
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市年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招商引资考核中心具体牵头,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办(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绩效考评办和市投资促进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和实施。
(二)考评对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5年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对象为县市区,市直单位、招商小分队、招商联络点等。综合考虑所承接的任务和部门职能特色等要素,共分为4大类:一类为县市区类(5个),二类为市直单位类(80个),三类为招商小分队类(8个),四类为招商联络点类(4个)。
三、考评内容和考评方式
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招商引资考评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5〕17号)要求,考评对象主要考核引进投资项目数、项目投资额、项目策划、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已建成标准厂房入驻率、新开工项目、提供招商信息、拜访重点企业等内容(具体见附表)。招商引资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按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所列的比重计入各部门年度考核总分。
四、考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周期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评程序
1.确定年度招商引资的指标框架和制定评分细则。2015年4月至5月,由市招商引资考核中心负责制定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
2.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管。各考评对象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绩效目标落实和工作推进的制度机制,强化日常自我管理。市招商引资考核中心一年至少开展两次全面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采取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力促各项招商工作圆满完成。
3.开展年终考评。从2015年底开始,由市招商引资考评中心牵头组织开展2015年度年终考核,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办(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绩效考评办和市投资促进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和实施。
4.汇总和反馈考评结果。2016年1月,市招商引资考评中心综合汇总形成各部门年度招商引资考评初步结果,并反馈考核对象,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考核中心将复核后形成的考评结果报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评分数按比重折算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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