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12〕269号
颁布日期:2012-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政办〔2012〕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1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

贵政办[2012]269号附件

http://www.gxgg.gov.cn/news/2012-08/279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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