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河池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0号)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合作制为原则,以深化改革为手段,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做大做强为核心,以流通网络为支撑,以富农强社为目标,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全面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将我市供销合作社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和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一)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商品购销总额达62亿元。“十二五”期间,售给农民的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占全市份额保持在70%以上,农副产品购进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到“十二五”期末,打造各类连锁经营龙头企业3家以上,建成各类经营服务网点1800个。基本实现市、县(市、区)有连锁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配送中心)、行政村有便民店。
(三)“十二五”期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效益大幅度增长,以各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到“十二五”期末,每个基层供销合作社领办1个以上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河池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市供销社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务、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中国农业银行河池分行等有关单位合力推动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和专人负责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细化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工作计划和具体推进时间表。
(三)创新形式内容,建立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法和途径,创新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采取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整合供销社优势资源、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村消费等措施,逐步建立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拉动消费的战略目标作出贡献。
(四)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整体合力。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务、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中国农业银行河池分行、市供销社要主动加强沟通衔接,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抓贯彻落实的合力。
(五)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对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信息上报。河池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发展,促进全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立标杆、树典型。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