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州市与央企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州市与央企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中直、区直驻贺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实现与央企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贺州市与央企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刘宏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昌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韦世杰市国资委主任

成员:叶晖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魏明新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顺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中雄市环保局副局长

余伟斌市住建委副主任

黄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黎有录市商务局副局长

易冬青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松青市旅游局副局长

胡建威市国资委副主任

林叶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韦冬青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恒智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许适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波贺州供电局副局长

毛志旺旺高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秦垂光市电子科技园管委会副主任

杨晓新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天基市招商局副局长

黄源就市生态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邹雄斌八步区常务副区长

陈拥军钟山县常务副县长

何应继富川瑶族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何小鹏昭平县常务副县长

朱建军平桂管理区管委常务副主任

协调小组负责研究与央企合作的重大事项,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县(区、管理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与央企合作的相关工作;组织与央企合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韦世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叶晖、胡建威、林叶、毛志旺、杨晓新、吴天基担任,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今后,除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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