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构建“六大体系”和2013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构建“六大体系”和2013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3〕5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六大体系”责任分工方案>和<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5号)中涉及我市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请各牵头领导认真组织研究,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涉及到具体任务指标的,要及时与省有关部门进行对接,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及时制定我市的落实措施,强化推进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人员名单请各单位报第一季度情况时一并送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将工作落实情况按季度于3月25日、6月25日、8月25日和11月25日前送市督办督查局、市实绩考核办(市督办督查局联系电话:8228659,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实绩考核办联系电话:8225166,邮箱:[email protected]),有重大情况及时反馈,由市督办督查局和市实绩考核办按时分别汇总报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直目标绩效办。同时,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时将所涉及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附件:1.毕节市落实《构建“六大体系”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分工

2.毕节市落实《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分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附件1:

毕节市落实《构建“六大体系”

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分工

一、构建符合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体系

(一)做大做强工业。坚持集聚化、特色化、循环化理念,集中力量发展酒、烟、茶、药和食品等特色轻工业,加快推进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等资源深加工产业一体化,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建设现代信息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牵头领导:胡吉宏、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毕节卷烟厂)

(二)做特做优农业。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实施“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成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确保粮食生产总体稳定。按照产业化要求,着力发展烤烟、蔬菜、马铃薯、高梁、茶叶、核桃、水果、油茶、中药材和草地生态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育壮大一批产销一体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植物繁育和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流通和质量安全体系。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保险制度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牵头领导:袁俊杰、李玉平,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市烟草局)

(三)做新做实现代服务业。实施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把我省建成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胜地和文化交流重要平台,把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物流、会展、研发设计、软件服务、动漫创意、社区服务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牵头领导:胡吉宏、罗中华、冉霞,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工业能源委、市科技局)

二、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一)形成连通内外覆盖城乡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打通连接周边省(区、市)的快速铁路通道,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建成连接主要工矿区、重点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机场码头的支线铁路或专用公路,推进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贵阳市轻轨建设。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000公里,现有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分别达到90%和65%,行政村通油路达到85%。铁路营运里程超过38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1400公里。加强机场和基地航空公司建设,增加航线,加密航班,基本构建“一干十三支”民用航空体系。加强出省水运通道建设,通航能力超过3000万吨。(牵头领导:孔昌生、高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机办,责任单位:毕节公路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铁投公司、毕节飞雄机场公司)

(二)形成大中小微相结合的现代水利工程网络。推进夹岩、黄家湾、马岭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建成黔中水利枢纽和一批中小微水利工程、引提水工程、应急水源工程,积极开发利用地下水,建成通往产业园区、城镇新区和大型灌区的输水管网,合理调配水资源。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基本满足城乡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能源委)

(三)形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实施信息基础设施优化提升计划,建成下一代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新一代移动网络,推进宽带普及提速,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加快推进信息兴业、信息惠民、信息强政。(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局、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毕节市分公司)

(四)形成覆盖城乡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电源项目和输电通道、天然气管道建设,电力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形成“三横一中心”的省内输电主干网架,建成覆盖全省的坚强电网和连接中心城市的天然气支线管网。(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毕节供电局)

三、构建具有山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体系

(一)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加快黔中城市群建设,做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增强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

(二)提升县城支撑能力。围绕扩大规模、改善环境,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搭建产业发展和转移承接平台,促进人口和生产要素聚集,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极。(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商务局)

(三)提升小城镇融合“四化”能力。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小城镇,打造“四化”同步推进的重要融合点。(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能源委、市移民局)

(四)提升农村综合发展能力。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育壮大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新农〈生态〉办,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毕节供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文明办)

(五)提升区域协调发展能力。加强黔中经济区、黔北经济协作区、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乌江经济走廊建设。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形成黔中率先崛起、各区域竞相发展新格局。(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商务局、市民族宗教委)

四、构建面向基层面向民生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

(一)努力办人民更满意的教育。实施“9+3”义务教育及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和“四项突破工程”,以控辍保学为重点,确保以县为单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增强办学能力,加快清镇职教城和市县职业教育院校建设。优化学科设置,提高办学水平,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花溪大学城、贵州大学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民族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提高教育质量。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35年。(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卫生局,毕节学院、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二)实现更充分稳定的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承接发展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扶持小微型企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安居乐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任务。(牵头领导:孔昌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工业能源委、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三)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更快增长。通过促进全民创业和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万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左右。(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工业能源委、市民政局)

(四)扶持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围绕建设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大力实施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双十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减少贫困人口、贫困县乡减贫“摘帽”工作任务。(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新农〈生态〉办、市林业局)

(五)建立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提高统筹层次。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牵头领导:孔昌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妇联)

(六)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鼓励社会办医。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力度,确保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实现“双降”。(牵头领导:冉霞、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七)创造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完成保障性住房、生态移民安置房、统计在册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启动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市危改办、市新农〈生态〉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满足人民更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实施“八大文化惠民工程”,规划建设若干省级公共文化设施,建成一批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抓好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和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保护和合理利用优秀文化遗产,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施“六个一批”工程,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多彩贵州”等文化品牌影响力,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局)

(九)营造更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1.加强“平安贵州”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服务,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和安全生产体系,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依法解决群众诉求,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司法局)

2.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构建助推科学发展的动力支撑体系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形成体制机制新优势。

1.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创造更好的条件。(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物价局)

2.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促进兼并重组,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能源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和带动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电信等领域,更多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科技支撑和要素保障,增强民营企业活力,壮大民营经济实力,提升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能力。(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4.改革城乡管理体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有序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投融资和财税体制。进一步深化毕节、安顺试验区改革。(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能源委、市金融办等)

(二)全方位扩大开放,形成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1.着力提高经济开放度,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2.面向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科研院所,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牵头领导:胡吉宏、孔昌生,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深化新一轮跨省合作交流。(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4.加强综合保税区、无水港、外贸基地建设,搭建开放平台。(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营造创业、创新、创优和重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安局)

(三)坚持科技引领,形成科技创新服务发展新动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创新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体制,形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2%,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到4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人才总量达到规模。(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工业能源委)

六、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一)推进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融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谋划国土资源开发空间格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重化工项目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完善城镇雨污分流收集管网。发展环保产业和林业经济,节约集约利用各种资塬,努力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3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市(州)中心城市和乡镇农村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90%。淘汰落后产能2000万吨左右。完成营造林1550万亩,治理石漠化624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7%。(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工业能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

(二)推进生态文明与制度建设融合。建立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完善资源性产品税费征管机制,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三)推进生态文明与社会管理融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着力整治脏乱差,建设一批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城镇、绿色乡村,把绿色创建活动融入社会管理。(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文明办、市工业能源委)

(四)推进生态文明与文化建设融合。推动生态文明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增强全民资源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合理消费、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文明办)

附件2:

毕节市落实《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分工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市发展改革委)

(二)完成下达的粮食产量任务。(市农委)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1%。(市工业能源委)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市发展改革委)

(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市财政局)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市商务局)

(七)进出口总额增长20%,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0%,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增长30%。(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

(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国家调控目标范围内。(市物价局)

(十一)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9‰以内。(市人口计生委)

(十二)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扩大投资规模。完成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民间投资任务。(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

(二)优化投资结构。完成工业、交通、水利、电网、通信、城镇建设和房地产投资任务。(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机办、毕节公路管理局、市水利局、毕节供电局、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

(三)强化投资抓手。抓好国发〔2012〕2号文件项目化、实物化落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国家批准我省新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四)搞好投资要素保障。

1.积极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力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增加。(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统筹安排地方财力,拿出必要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鼓励金融机构向总部争取更大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完成贷款余额力争任务。(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毕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4.积极争取国家增加用地指标,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牵头领导:罗中华,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环境容量。(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五)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

1.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在能源、冶金、化工、白酒和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大企业、大集团。(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助推企业上市,推动资本扩张。(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财政局)

(六)扶持一批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集团,集聚和催生一批产业关联的中小企业。推动民营企业进产业园区、进标准厂房,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民营中小企业。全面完成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任务,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目标。(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

(七)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加强与世界500强、大型民企和央企的合资合作,引导更多战略投资者落户我市。(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能源委、市财政局)

(八)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完成重大科技专项及引进和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工作任务。新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启动建设中科院贵州现代资源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中心。搞好院士专家援黔行动,培育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技术研发人才。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目标。(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九)打造一批自主品牌。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世界性和全国性品牌,培育区域性品牌,发展新兴品牌,保护名优品牌。(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十)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

(十一)重点打造100个产业园区。

1.着力完善园区生产性、生活性服务设施和环保设施,确保实现“五通一平”、努力实现“七通一平”,完成新建标准厂房任务。(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毕节供电局、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

2.提高项目入园率、资金到位率、企业开工率和投产达产率。(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能源委)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本地农民或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近就业,保障园区用工需求。(牵头领导:孔昌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组织新一轮项目观摩活动,开展园区规划中期评估等工作。(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十二)重点打造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制定出台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和政策意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有序展开。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保障道路、灌溉、用电、信息畅通便捷。积极引导农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参与园区建设,推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配置。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工业能源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机局、市烟草局、毕节供电局)

(十三)重点打造100个示范小城镇。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发展定位。加快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多元投资,整合各类资金,统筹推进小城镇机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推动省级示范镇率先出形象、出效益。(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编委办、市公安局)

(十四)重点打造100个城市综合体。将贵阳市和贵安新区等的城市综合体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市(州)政府所在地、经济强县县城和其他县城的城市综合体建设。重点抓好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强规划、招商、征迁等工作,探索路子,形成示范。(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

(十五)重点打造100个旅游景区。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景区的便利性和舒适性。加强旅游景区综合管理和功能配套,提高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旅游景区整体包装、对外宣传和市场营销,提高旅游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旅游市场开拓力度,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25%和27%。(牵头领导:罗中华,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六)加快公路、水运建设。实施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方案,完成工作任务。加强重点航运工程建设,完成农村渡口建设任务。(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七)加快铁路建设。力争开工成贵铁路等项目,加强铁路客货场站建设。(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铁机办,责任单位:市铁投公司)

(十八)加快机场建设。建成毕节机场。(牵头领导:孔昌生,牵头单位:市铁机办,责任单位:毕节飞雄机场公司)

(十九)加快破解工程性缺水问题。推进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开工夹岩水利枢纽工程和骨干水源工程。完成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中型灌区建设和机井建设任务。(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二十)加快完善电力信息服务网络。完成新增电力装机任务,完善省内500千伏主网架建设任务,推进“三网”融合,加强智慧城市、智慧景区、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物联网建设。(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毕节供电局、市文体广电局、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毕节分公司)

(二十一)继续深化改革。

1.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强主业,壮大实力。(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规范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牵头领导:鲁开垠,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3.构建矿业权二级市场。(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4.争取国家在我省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

5.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物价局、毕节供电局)

6.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7.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8.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9.实现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国资办)

10.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大“引金入黔”力度,加快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毕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分局)

1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深化教科文等领域改革。(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广电局)

13.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展省直管县(市)试点,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

14.稳步推进乡镇合并和乡改镇、镇改办工作。(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二)继续扩大开放。

1.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合作发展。(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深化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合作交流。(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3.利用外省开发平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完成外贸出口、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实际利用外资目标。(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十三)抓好资源深度开发利用。

1.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物价局、毕节供电局)

2.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四)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饮用水源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江河湖库保护治理、煤层气综合利用等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材料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二十五)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任务。完成治理石漠化任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任务。(牵头领导:袁俊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二十六)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推广“四在农家”模式,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农委)

2.推广“贵阳经验”,打造“温馨家园”,建设新型社区。(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推广“铜仁经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维稳办)

4.推广“余庆经验”,倡导“一线工作法”,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综治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5.推广“阳光工程”,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新模式。(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七)注重关爱弱势群体。实施关爱外出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三关爱工程”。加强对流浪儿童、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重视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残联)

(二十八)注重公共安全管理。

1.大力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加快“天网工程”建设,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加强互联网管理,打击网络犯罪。(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抓好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

3.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二十九)重点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1.完成扶贫生态移民和减少贫困人口任务。(牵头领导:胡吉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办、市扶贫办)

2.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任务和竣工任务。(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危改办、市房产局)

3.大力实施“9+3”义务教育及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压缩5%行政经费支持计划实施;完成新建或改扩建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任务,完成建设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任务。(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42元以上,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799元以上;完成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任务。(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5.继续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工程,完成建成及新开工任务;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完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提高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全面实施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大病保障工作。(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完成新建乡镇计生服务站、村级计生服务室工作任务,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完成奖励帮扶计生家庭任务。(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7.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等工作任务,继续实施“3个15万元”扶持政策,完成新增微型企业任务及带动就业人数目标。(牵头领导:孔昌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8.完成通村油路建成任务;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完成新建、改造、维修农村通组和串户道路任务。(牵头领导:高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9.完成新增解决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任务。(牵头领导:李玉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0.完成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民文化家园工作任务;完成新增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农村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接收站目标任务;完成新建村级、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的工作任务。(牵头领导:冉霞,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

(三十)加强政府建设。

1.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大力提倡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2.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行政问责,注重绩效评估。(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实绩考核办)

3.加强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4.深化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总工会)

5.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向老百姓承诺的事要切实办好,给投资者的优惠要认真兑现。(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6.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7.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视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惩腐败分子。(牵头领导:吴安玉,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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