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抗旱救灾恢复生产四万户养殖增收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抗旱救灾恢复生产四万户养殖增收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毕节市农牧局、市信用联社共同制定的《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抗旱救灾恢复生产四万户养殖增收贷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毕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抗旱救灾恢复生产四万户养殖增收贷款实施方案

毕节市农牧局毕节市信用合作联社

为抓好我市抗旱救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粮食少减产、农民要增收,不出现一人断水、不发生一人饿亡,控制疫瘟病情、保障健康安全,市场物价平稳、社会秩序安定,全年发展目标不变、既定各项目标如期实现”五大工作目标要求和地委、行署的统一安排,市委、市政府强化“两手抓”,一手抓抗旱救灾、一手抓经济发展,确保“两不误,双促进”。为弥补因灾造成的损失,按照“大季损失小季补,种植业损失养殖业补”的原则,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划发放贷款1.2亿元,实施养殖增收工程,用于4万户农户从事养殖业,力求通过扶持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弥补农户因干旱造成的损失。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更好更快地恢复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立足抗灾救灾,尽快恢复生产,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实现保生产、保安全、保供应、保稳定,农业的损失养殖业补,努力把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夺回来。

二、贷款发放。各镇乡办事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生态畜牧信用担保公司负责按照妇女小额创业信贷标准和程序进行贴息,市信用联社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流程审查、核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妇女按每户3000元标准发放贷款。

三、贷款用途。由市农村信用联社专门安排的抗旱救灾恢复生产养殖增收贷款,主要用于扶持全市农村从事养殖业的妇女发展猪、鸡、鸭、鹅等养殖业,贷款使用年限为一年。按照计划,此项国家财政贴息的专项贷款共计1.2亿元,计划放贷到全市35个镇乡发展养殖户4万户,每户养殖农户发放贷款3000元,用于养殖业周转资金,由养殖户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养殖项目从事养殖业。

四、有关要求

(一)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畜牧信用担保公司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农村小额信贷操作流程做好贷款的审批、发放工作。

(二)市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等部门负责跟踪检查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贴息资金。

(三)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养殖户的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增加融资渠道,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毕节市抗旱救灾恢复生产万户养殖致富工程资金分配表(略)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