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市党发〔2010〕5号),撤销毕节市招商引资局(毕节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在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挂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毕节市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毕节市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并督促检查,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毕节市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管理和调度,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四)负责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及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组织参与招商引资的协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和协调工作。
(五)提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毕节市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国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参与国外及港、澳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毕节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洽谈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建立毕节市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经济发展的信息网络,加强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向市人民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
(七)督促检查各镇乡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承担投资环境年度考核评价的各项工作。
(八)负责外来投资者投诉工作,及时受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做好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营造全市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十)做好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的服务工作,为各界人士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十一)承办区域经济协作的有关事项和日常工作,参与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
(十二)指导协调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工作。
(十三)管理市外各类商会及经济类办事处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十四)负责对各镇乡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加快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进程。
(十五)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毕节市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和新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及经验。
(十六)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服务,帮助外来投资者做好项目立项、办理相关手续和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招商引资科
负责筹办省内、省际间、区域性招商引资、项目推荐。配合商务部门负责境外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争取国外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投资贷款,引进国外资金参与我市经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招商引资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对外经济协作科
负责市内外经济协作的具体业务,为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国内外经济合作的综合材料;负责收集、整理、储存、运输、开放和利用国内外的经济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经济协作信息网络;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和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的咨询和服务,促进与周边毗邻省(区、市)和沿海城市的物资、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邀请和洽谈等有关事宜;牵头承办我市在省内外举办的各类经贸洽谈、技术合作、旅游文化的经济贸易活动。
(三)项目管理科
负责编制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整理、筛选和调整、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外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指导各镇乡办事处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督促、落地建设和协调服务,对各镇乡办事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调度;负责各镇乡办事处招商引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统计报表制度,按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项目落地推进情况,为市人民政府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进程提供决策依据。
(四)投资环境协调科(投诉中心)
负责毕节市投资环境建设和改善工作,承担投资环境考评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各镇乡和各有关部门开展营造投资环境的具体业务工作;对毕节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政策的落实情况、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督促检查;负责受理全市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诉,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处理投诉案件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对批转有关部门承办的投诉案件进行督促检查,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协调,维护外来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外来投资服务科
负责为市外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提供外来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为外来投资者提供项目的申报、立项等服务工作;受理外来投资者设立常驻机构的申报手续,并提供后期服务;负责省外企业驻毕机构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毕节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事业编制13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四、附则
本方案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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