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毕节地委办公室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毕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毕委办字〔2010〕10号)、《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市党发〔2010〕5号),设立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为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组织。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二)加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加强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协调管理。
(三)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四)指导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五)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
(六)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社提供信息和服务。
(七)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地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社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事务、文电处理、督办会议会务、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公产管理、信访接待、法制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指导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管理机关财务,依法对市直属企业单位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
(二)经济发展股
编制全市供销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兴办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指导系统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监督执行政府委托的国家重要商品的储备和调运;负责系统综合经营统计,农村市场分析,预测及经济信息工作;指导系统科技和工业管理工作。
(三)企业管理股
指导系统社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研究拟定市直属企业改革方案,管理市级社有资产,办理市直属企业经营,建设开发等重大投资和联营项目的审批手续;制定社有资产受益、转让、出售、租赁的管理办法,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全系统社员股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安全保卫股
指导检查和督促系统安全防范工作,拟定系统行业治安(安全)统筹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供销社仓储、商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案件查处工作,承办司法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政工股
协助党组、管委做好股级干部的培养、考察、选配工作、办理干部职工招用、调动、转正、定级、升级、调资等手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协调;组织做好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办各级交办的有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方面的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五、附则
本方案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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