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贵阳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组建议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贵阳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组建议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函〔2016〕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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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筑府办函〔2016〕3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贵阳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组建议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建办城函〔2016〕97号),贵阳市通过了2015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复查专家组就我市节水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专家组建议进行任务分解,请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做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节水管理机构,加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为今后深化节水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企业(单位)和小区的创建等提供保障”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水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节水办、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供水总公司。
二、关于“加快再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大再生水的供水范围和用途,提高用于工业和杂用水的比例,将再生水纳入城市水资源统筹范围”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关于“结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雨、污管网的建设和城市雨水的综合利用,节水减排和降低面源污染,减轻城市淹水易涝局面”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四、关于“继续加大力度对城市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加强用水管理,加强对管网的巡查、测漏和维护,进一步降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率”的建议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城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供水总公司。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国家节水
型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
http://www.gygov.gov.cn/art/2016/3/8/art_18326_900916.html
2016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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