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5月19日
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实事
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2014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在中心城区新增8个规模较大的生鲜直销超市的实事任务,推进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保供稳价网络体系,有效缓解“买菜难、买菜贵”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便民、利民、惠民为重点,以培育保供稳价载体,引导和规范农副产品流通秩序和价格稳定为目标,全力推进贵阳市农副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14年10月底前,在中心城区(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完成8个规模较大的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其中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建设总数不少于5个,其余区建设总数不少于3个。
三、建设形式
(一)依托地利集团建设“绿万家”生鲜果蔬直营店。
(二)依托我市大中型连锁超市年内新开门店建设生鲜直销超市。
四、选址要求
(一)选址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的方式,优先布局在网点少,菜价高,条件成熟的商业中心、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及大型居住区,辐射半径2km以上。
(二)优化网点服务半径,点与点之间要有合理间距,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
五、功能定位
(一)生鲜直销超市是农产品一级、二级批发市场的分销渠道,是现阶段农产品销售终端中作为农贸市场的一种主要补充和替代形式。
(二)生鲜直销超市主要服务于辐射范围内的居民生活需要,以零售经营为主。
(三)生鲜直销超市采取农超对接、批发市场与超市直接对接的形式,建立与种植基地、种植户以及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直采直供关系,减少流通环节,实现保供稳价。
六、建设标准
(一)硬件要求
1.生鲜直销超市内应统一标准装修,应配备清洁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的冲洗装置。
2.生鲜直销超市应统一合理布线,穿管暗敷,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用水较多的区域应采用防水电源开关和防潮型照明灯具,灯具防护罩应为防爆型制品。
3.统一配备相应的“三防”设施,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垃圾容器。
4.统一配备相应果绿色货架、冷藏设施、保鲜设备和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信息化收银系统并联网。
5.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6.经市级验收审核合格后,由贵阳市商务局、贵阳市物价局授予生鲜直销超市承建企业“贵阳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牌匾,由企业悬挂于超市入口醒目处。
(二)经营要求
1.参照国家质检总局《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结合贵阳市实际,我市生鲜直销超市生鲜经营面积(含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冷冻海产品、肉类)不低于300平方米。
2.生鲜直销超市项目采取自主建设,自主经营模式,承建企业不得采取转租、承包等方式获取生鲜区经营权。
3.承建企业要建设自有生鲜配送中心,加强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管理,结合实际开展农超对接、农产品电子商务,要与两个以上的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之间签订直采直供合同,超市生鲜蔬菜从基地直采直供率不低于60%。
4.生鲜直销超市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特价区和平价区,严格按照价格承诺书中的要求开展经营。
5.生鲜直销超市产品需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生鲜直销超市中蔬菜、水果、水产、肉类等品项总数量不得少于200种,品项实行目录管理,生鲜蔬菜、水果根据不同季节适时调整。
6.纳入政府扶持的生鲜直销超市项目每日必须有5个以上品种的生鲜蔬菜实行特价销售,原则上每500g不高于1元;10个以上品种的生鲜农副产品销售价格在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当日该品种平均批发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其余生鲜农产品价格整体比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商品平均销售价格低15%以上。肉类产品价格比前一天市物价局公布的同类产品农贸市场监测价格下浮5%以上。
7.生鲜直销超市要统一设置明码标价牌,对菜品、价格、产地等进行明示。
(三)管理要求
1.项目投入运营后,承建企业需每日向贵阳市物价局报送生鲜农副产品销售价格。市、区两级商务、物价主管部门将对生鲜超市实行动态监管,对企业的生鲜面积、经营品项、结算价格、产品质量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一旦发现相关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除了接受相关部门查处外,还将取消企业实事项目承建资格,追偿相应的补助资金,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2.生鲜直销超市承建企业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店面入口处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价格承诺。
3.所经营的商品应当分类别、品种建立台帐,如实记录生鲜直销超市商品名称、规格等级、产地、供货单位、进(销)货日期、进(销)货数量、计量单位、价格、进(销)总额等,妥善保管相关单据和凭证,实行食品溯源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统一培训,持有健康证和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
5.设立消费者投诉电话,并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6.生鲜直销超市经营工作人员要优先安排下岗职工和生活困难群众,解决其就业问题。
7.统一摆放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健康培训合格证等证照公示区域。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和姓名牌。
8.获得政府扶持的生鲜直销超市自项目验收合格起自主持续运营时限不少于3年,违反相关规定市政府将追回相应的扶持资金。
七、资金扶持
(一)资金来源及补助程序。2014年市政府在市价调基金中安排扶持资金400万元用于生鲜直销超市项目建设。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生鲜直销超市建设项目,在建设完成后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价调办组织验收,经验收审核合格后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二)资金补助标准。生鲜直销超市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认定的建设投入资金的40%。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生鲜经营面积300-600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600-1000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1000平方米以上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资金拨付安排。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按照项目实体验收合格拨付补助资金的70%,项目正式投入运营6个月后核定生鲜超市与基地直采直供率后再行拨付30%的尾款,未达到标准的将等比例扣减相应的补助资金。
八、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4月底前)。完成《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实事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开展竞争性谈判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申报及初审阶段(2014年5月15日前)。各区、市、县先行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并进行项目初审后报市商务局;
(三)确定建设项目和承建主体阶段(2014年5月底前)。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价调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初审后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择优确定建设项目和承建主体;
(四)项目建设实施阶段(2014年6月-10月底)。中标企业按照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项目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2月)。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价调办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九、职责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选址、建设、手续完善等相关事宜。
(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拟定工作方案,会同相关区完成选址工作,对申请建设企业的资质审核,在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市农委负责指导做好蔬菜农残检测工作,做好相关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市财政局、市价调办负责对扶持资金的预算、拨付和管理工作。
4.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负责和指导生鲜直销超市运营期间的价格巡查、监管。
5.市工商局负责按照要求办理工商登记。
6.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生鲜直销超市消防手续完善和消防安全监管。
7.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改革职能交接完成后负责和指导生鲜直销超市食品安全监管。
8.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实事项目工作推进的督查督办。
9.市监察局负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
10.市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做好相关建设、发展、管理等工作。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区政府,市商务、农委、财政、物价、工商、消防、食药监、监察、督办督查局为成员单位的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纳入目标考核。将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加大督促检查,明确奖惩措施,对未按责任分解要求完成任务和履行职责的,将严格进行问责。
(三)注重探索创新。各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在支持生鲜直销超市的建设、政策扶持、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创造性地推进便民市场生鲜直销超市建设。
附件: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建设项目承建企业资质条件附件贵阳市2014年生鲜直销超市建设项目
承建企业资质条件
一、申请企业必须是贵阳本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有相对独立且具备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或销售区域;
二、申建企业具备一定的从事生鲜流通经营范围的基础,具有可用于生鲜配送、分拣的场所和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
三、企业应诚信经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
四、申请企业需提交承诺函,内容包括:
1.按时保质保量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2.对管理规范中价格要求进行承诺,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经营管理活动;
3.当遇自然灾害、重大节日等各种原因引发市场菜价发生异常波动时,生鲜直销超市必须履行稳价惠民义务,按政府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向市民低价投放指定品种蔬菜及其他农副产品;
4.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5.如违背以上承诺,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条件收回相应的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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