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13〕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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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13日
贵阳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88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226号)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的相关工作,努力把贵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国情、适应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应用驱动、积极过渡、开放创新、保障安全、跨越发展”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府统筹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创新发展,深化国际合作,通过创建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着力解决我市在下一代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下一代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切实推动其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争我市成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贵阳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工作组
组长:刘文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
高卫东(市政府副市长)
闫宏强(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贵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张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邹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帅江(市科技局局长)
康克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韦鸿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周文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陈和平(市科技局调研员)
徐晓艇(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翟亚雷(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丽(中国移动贵州公司副总经理)
冯军(中国联通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建平(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市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的有关工作,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由王廷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振江、周文捷、陈和平、徐晓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申报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工作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协调各单位配合完成申报有关的调研、资料收集、专家评审等工作;负责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申报过程中涉及本单位职能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2.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通信运营商对我市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负责收集我市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现状的资料,定性定量说明建设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基础设施、用户覆盖、网站应用、网络应用、产业拉动、安全措施以及政策环境等);负责对申报过程中涉及本单位职能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3.市科技局:负责收集我市下一代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关键技术研究、相关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等资料;负责对申报过程中涉及本单位职能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4.市商务局:负责收集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支柱或特色产业信息化水平及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商务试点项目的有关资料;负责对申报过程中涉及本单位职能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5.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及有关通信运营商:负责收集提供我市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情况、互联网用户发展情况、下一代互联网部署情况的资料;负责提供与市政府的合作承诺函。
四、主要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
(一)申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
1.开展我市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现状调研
时间安排:2013年8月—9月初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任务分解:各配合单位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工作,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为编制《贵阳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2.形成《贵阳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初稿)并报市政府
时间安排:2013年8月25日—9月8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等
任务分解: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与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沟通,了解和掌握有关申报情况,组织召开申报工作会议;确定设计单位编制《贵阳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各配合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并提出修改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将《贵阳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初稿)报市政府。
3.组织上报《贵阳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安排:2013年9月8日—9月15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等
任务分解:
(1)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讨论《贵阳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
(2)市发展改革委与各配合单位将方案联合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再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
4.积极向各部委汇报,争取我市申报方案获得批复
时间安排:2013年8月20日—9月10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等
任务分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科技局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汇报情况,争取有关部委对贵阳市申报工作的支持,力争我市的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得到批复同意。
(二)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
1.开展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调研
时间安排:2013年9月—10月初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任务分解:各配合单位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工作,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为编制《贵阳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2.形成《贵阳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初稿)并报市政府
时间安排:2013年10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等
任务分解: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与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沟通,了解和掌握有关申报情况,组织召开申报工作会议;确定设计单位编制《贵阳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各配合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并提出方案的修改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及各配合单位就《贵阳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初稿)报市政府。
3.组织上报《贵阳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安排: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通知要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等
任务分解:
(1)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讨论《贵阳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
(2)市发展改革委与各配合单位将方案联合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再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
4.积极向各部委汇报,争取我市申报方案获得批复
时间安排:2013年8月—9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科技局等
任务分解: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汇报情况,争取有关部委对贵阳市申报工作支持,力争我市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得到批复同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申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我市加快国际化、现代化步伐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责任到位,重点突出。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认真收集整理资料,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尽快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保证进度,严控节点。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对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提出的时间要求,进一步加快工作进
度,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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