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联合审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联合审批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12〕96号 ---|--- 颁布日期:2012-06-2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联合审批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96号 各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联合审批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12〕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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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联合审批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9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完善我市部分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手续,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25日至6月29日集中为一批建设项目办理前期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联合审批的项目重点及范围
(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要加快推进和银企对接重大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涉及贵阳市的项目。
(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
(三)贵阳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投资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涉及的项目。
(四)贵阳市已申报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上述项目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二、参加联合审批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绿化局等部门分管审批的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经办人(携带单位印鉴)。
(二)项目业主(参与时间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参加联合审批工作的同志于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在金阳大酒店大堂集中。
(二)参加联合审批工作的有关部门,请主动与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段作琦,电话:13595088812,7989497)做好对接协调工作,先行对属本次联合审批范围内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可批性审核,并提出在集中审批过程中的办理时序,于6月25日(星期一)上午带到联合审批工作现场。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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