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六盘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文号:六盘水府函〔2015〕25号
颁布日期:2015-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六盘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六盘水府函〔2015〕25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7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第四届六盘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聘任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罗资湘(市政府秘书长,兼)

副主任:赵方(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兼)

杜梅(市司法局副局长,兼)

王亚斌(驻会)

委员:张汉刚(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兼)

许利霖(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兼)

晏虹(市侨联主席,兼)

吕波(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兼)

李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总工程师,兼)

施绍琴(水城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兼)

金春雨(原水城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兼)

敖显能(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兼)

冉成文(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

长,兼)

徐亮(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

审计部副部长,兼)

秘书长:蒋林富(六盘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驻会;负

责六盘水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201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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