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发〔2014〕4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38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2014〕25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三)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涉农行业协会;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四)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建议,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所属单位依法行使出资人的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相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负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供销合作社仓储、商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后勤服务、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目标管理等工作。
(二)合作指导科。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制度建设、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推动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协调成员社之间、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指导和管理系统的社会团体(包括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的组织建设与发展;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规、政策的情况,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法制建设和应诉工作,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提供政策及法律法规咨询;指导系统社员股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经济发展科。
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指导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和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的储备、供应、调运工作;指导系统烟花爆竹的运输、仓储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市场分析、预测及经济信息工作;指导系统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系统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申报和计划安排,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承担市社机关财务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汇总本系统各类会计报表;负责所属单位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会计电算化推广应用和会计人员培训等工作;对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资产管理科。
负责市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指导系统社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拟订市社所属单位总体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考核办法;指导协调市社所属单位做好融资筹资、民事诉讼、资产处置、土地开发等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拟订系统行业自保、安全统筹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部财产安全互助统筹金的收缴、理赔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仓储、商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困难职工的“低保”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职工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的劳动技能等级考核和鉴定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学习党的理论及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机关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承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市纪委派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室。事业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科级)。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编制25名(不含纪检监察编制)。其中:党政管理人员22名、工勤人员3名(含聘用1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直属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主任)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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