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全州新增的51个中国传统村落纳入重点村寨进行消防建设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全州新增的51个中国传统村落纳入重点村寨进行消防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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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全州新增的51个中国传统村落纳入重点村寨进行消防建设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68号),全州村寨成功申报为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为切实抓好传统村落火灾防控,州人民政府决定将新增的中国传统村落纳入农村消防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重点村寨名单予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建设标准,扎实做好传统村落消防建设
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消防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14〕8号)有关重点村寨分类标准,州政府将新增的51个第三批传统村落中的48个(其中小黄村、占里村、南瓦村在黔东南党发〔2014〕8号文件中已纳入一类重点村寨)分为34个二类重点村寨、14个三类重点村寨(见附件)。各县市要根据村落所属类别,严格按照农村消防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基本要求和标准实施消防建设。
二、严防死守,坚决做到“五严十到位”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严控源头、严治隐患、严改习惯、严格制度、严肃问责”的要求,通过认真排查,明确责任,集中整改,确保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消防检查防控到位,重点人群监护到位,火源管控到位,基层防火制度落实到位,消防预案和破拆工具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包保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火灾事故。
三、坚决落实责任制,夯实传统村落日常消防管理
各村民委员会要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主要负责人,统筹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成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落实村安监员、村寨消防协管员配备,组织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可用州、县两级拨付的传统村落保护资金落实其报酬。要认真落实二十四小时巡查、值班和鸣锣喊寨制度,要定期开展逐家逐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寨的灭火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任务,定期组织演练。要维护保养好已有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水池要满水,机动泵要有备用油,确保关键时刻完整好用。
附件:黔东南州第三批传统村落分类统计表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黔东南府办发〔2015〕5号附件.doc117K】
http://www.qdn.gov.cn/system/resource/egovinfo/download.jsp?id=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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