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1〕2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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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1〕20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工业强州、城镇带州、旅游活州”发展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奋力赶超、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夯实和完善全州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稳步推进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继续迈上新台阶,州人民政府决定组织编制一批新项目,以适应新的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任务
(一)总体原则
遵循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黔东南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紧扣“十大行动计划”,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和各项经济发展规划,坚持“突出大项目,突出精深项目,突出高质量项目”的原则,及时充实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结合我州资源优势和产业定位,重点组织力量策划一批质量优、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强、对就业和民生贡献大的项目,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打好基础。
(二)任务。此次项目编制,按照资金总量不低于5000亿元的要求进行编制(各县市(开发区)、州直相关部门的任务分解附后)。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项目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招商引资项目编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州商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卫生局、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文产办、州扶贫办、州投资促进局(州招商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招商办,孙登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有祥、杨秀学、张孝云、龙国际、张文贵、王锋为办公室副主任。
三、项目编制重点
项目编制要围绕“三大战略”和“十大行动计划”的实施进行编制,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省州制定的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向,项目内容可涉及到农业、工业、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现代服务业、文化、教育、卫生、企业资产重组等方面。重点突出八大产业(能源、原材料、林产、制药、特色轻工、建材、矿产、装备制造业)项目、园区建设项目、大工业项目、城市建设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融项目等。项目要能够充分凸显地方资源优势,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各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整体推进,有利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具有市场前景广、开发潜力大、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等特点。
四、项目编制方法及要求
(一)项目编制方法
1.采取条块结合,州直部门编制的项目要站在全州的角度编制重大项目,加强与县市(开发区)沟通,做好资源统筹安排。县市(开发区)编制项目也要加强与州直部门联系,做好对接,州直部门打包整合类项目原则上县市(开发区)不再作单个项目进行编制。
2.项目编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依托社会力量(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来进行编制,也可从相关部门抽派骨干专门编制等。
3.项目编制过程中,要注意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省里的对接。
4.编制项目要放宽思路、扩展视野,以敢想敢试的精神做好项目编制工作。
(二)编制的项目具体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
2.项目概况(项目的实施内容、建设方案和目的),主要是对产品、生产工艺、投资额度、用地面积等的概述。
项目可行性分析(主要是对成本要素的分析:原材料供应、交通运输状况等。另外还需说明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符合本地区行业规划等);
3.项目总投资(亿元),需引进资金(亿元),合作方式(填写项目主体单位的合作要求);
4.经济效益(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及项目投资回报率、回收期、就业人数等项目数据);
5.市场前景(项目/产品市场分析、市场需求情况)。
五、项目的审定
项目审定采取两审制,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定工作:
(一)各县市(开发区)所编制的项目由各县市(开发区)政府组织县市(开发区)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州直部门所编制的项目由编制部门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初审。此项工作在9月15日前完成。
(二)所编制的项目初审后,由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招商办组织二次评审,对项目进行包装、提炼后,报州政府审定,并于9月25日得出审定结果。州招商办负责把审定结果反馈给各县市(开发区),并根据审定结果,将项目编制成册。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间,落实责任。各县市(开发区)、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编制工作,要按一把手负责的要求,快速成立专门工作领导班子,集中专门力量,认真安排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尽快确定项目具体联系人,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抓好抓实。请于2011年9月1日前将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州招商办。
(二)保证质量,及时上报。各县市(开发区)、州直各部门要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充分挖掘综合优势,认真研究编制和设计招商引资项目,初审后于2011年9月18日前,将编制的项目(含电子文档)报州招商办。
(三)编制项目这项工作今后将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每三个月滚动一次,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8日之前报送州招商办。
(四)经费保障。各县市(开发区)、州直相关部门要保证项目编制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联系人:州招商办张光菊
联系电话:8236363,15286329200
传真:0855-822262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黔东南州近期招商引资项目编制计划安排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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