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领导讲话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领导讲话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7月22日,州政府在凯里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李飞跃州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各位副州长和州直部分部门负责人作了书面发言。会议对下半年全州主要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为确保领导讲话和书面发言材料安排的工作落到实处,州政府办公室决定将领导讲话和书面发言材料安排的工作进行分解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开发区)、州直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内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每个干部,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领导安排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开发区)、州直各部门要根据领导讲话精神,逐条逐项进行对照,认真分解。对涉及本部门落实的工作,要进行再分解、再细化,每项工作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承办人。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超常规的工作方式,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各县市(开发区)、州直各部门要抓好信息反馈工作。从8月开始,每月月底各单位要将涉及的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州政府督查室,由州政府督查室汇总后向州政府领导报告,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不按时上报材料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人:唐标,联系电话:826654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领导讲话督办分解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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