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关于研究黔东南自治州产业园区建设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关于研究黔东南自治州产业园区建设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岑巩县、三穗县、镇远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1年3月22日至23日,孙国强副省长率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我州岑巩县、三穗县、镇远县就产业园区建设及重点产业发展进行调研,并分别在岑巩县、三穗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跨越的办法和措施,会议形成了《关于研究黔东南自治州产业园区建设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1〕40号)。现将《会议纪要》明确事项进行责任分解到相关县和州直相关部门,请你们按照责任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责任分解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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