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第五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黔西南州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函〔2015〕110号
颁布日期:2015-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府办函〔2015〕110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第五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黔西南州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第五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以下简称“酒博会”)将于2015年9月9日至12日在贵阳举行,按照《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投资及贸易签约的通知》(酒博筹办发[2015]3号)和《关于第五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目标分解的通知》(酒博筹办发[2015]4号)要求,本次活动省下达我州酒类贸易额15亿元、境内贸易额10亿元、酒类进出口贸易额10亿元、标准展位50个、邀请酒类客商500人等五项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试验区及相关企业(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根据目标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要明确一位联络员负责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于2015年7月21日12:00前将联络员信息上报州商务粮食局。联系人:柯玉斌;电话(传真):322315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手机:18608590705。

附件:黔西南州2015年酒博会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任务分解情况表

http://www.qxn.gov.cn/ViewGovPublic/GovFiles.6/128102.html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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