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黔西南州地方人才技术项目合作签约活动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13〕31号
颁布日期:2013-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黔西南州地方人才技术项目合作签约活动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新区(试验区)筹委办:

《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黔西南州地方人才、技术、项目合作签约活动细化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黔西南州地方

人才、技术、项目合作签约活动细化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全国院士专家集中援黔行动——“签百约”活动细化工作方案》以及《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黔西南州系列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3〕43号)要求,特制定黔西南州地方人才、技术、项目合作签约活动细化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州、城镇化带动主战略,为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提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建设、技术升级、项目引进的实际需求,搭建合作平台,以企业、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重点范围是人才、技术、项目引进、合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重点提供人才、技术、成果等,企业和产业园区重点提出人才、技术、成果需求等。签约活动各主办单位在明确职责基础上,相互协作、积极行动、高效对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为实现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对接一批发展项目、促进一批成果转化、解决一批技术难题、形成一批决策咨询成果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黔西南州地方人才、技术、项目合作签约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范华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陶驰刚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

方先红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陈湘飚州发改委主任

张谦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

陈晴州工信委主任、义龙新区筹委办常务副主任

莫武安州农委主任

韦国民州教育局局长

王大文州科技局局长

贺玉琼州科协主席

付汝奎州卫生局局长

胡雨生州投促局局长

查必芳州星火计划办公室主任

王天洋兴义市政府市长

袁建林兴仁县政府县长

秦昌政贞丰县政府县长

蔡平安龙县政府县长

高振敏普安县政府县长

姜仕坤晴隆县政府县长

邓启鹏册亨县政府县长

农文海望谟县政府县长

张云州发改委副主任、兴贞新区筹委办常务副主任

田涛州投促局副局长、蔗香临港经济开发试验区筹委办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改委,陈湘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家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相关项目的收集、整理、汇总、初审、上报和协调签约等各项相关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州发改委:负责项目收集汇总,召集州相关部门对项目研究初审后报省协调领导小组,做好与省领导小组的对接汇报,做好项目签约筹备等方面工作。

州人社局:负责人才引进相关服务工作。

州工信委:负责我州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相关产业园区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签署一批合作协议。

州教育局:负责州属高校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签署一批合作协议。

州科技局:负责州内科研机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单位和相关科技园区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签署一批合作协议。

州农委:负责农业系统内的科研单位、企业、农业合作社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签署一批合作协议。

州卫生局:负责我州有关医疗机构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签署一批合作协议。

州投促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和相关产业园区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签署一批合作协议。

州科协:负责对接省科协、集中援黔行动院士专家组,及时跟进、反馈院士专家组签约意向。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新区(试验区)筹委办:负责对接辖区内相关项目,推进签署一批合作协议。

四、主要工作及完成时限

流程

工作事项

责任单位及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1

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启动项目征集工作

各成员单位上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月26日

2

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印发《关于征集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院士专家集中援黔行动技术人才项目需求和重大签约项目的通知》(简称《征集通知》),下发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和《征集通知》要求,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3月7日—3月31日

3

汇总、报送项目资料文件

各成员单位对征集到的项目资料进行汇总并初审后,将项目资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13日—3月14日,3月30日

4

审查、拟定项目资料文件,提交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资料进行汇总,形成整套文件,经州协调小组审定后上报省协调领导小组。

3月14日—3月16日,3月31日

5

考察、选择项目

各拟签约项目单位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进行考察、选择,各成员单位跟踪、对接考察、选择结果

3月19日—4月10日

6

拟签约项目合同洽谈

各拟签约项目单位双方洽谈拟签订的项目合同,各成员单位专人负责跟踪、对接洽谈结果,拟签约双方就签约文本内容形成一致意见

4月11日—4月22日

7

汇总拟签订项目合同

各成员单位汇总拟签约项目资料,形成整套文件,经州协调小组审定后上报省协调领导小组。

4月23日—4月25日

8

签约项目资料翻译、编印,制作签约夹等

拟签约单位配合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拟签约项目资料进行翻译、编印,并继续与合作单位进行跟踪落实。

4月26日—5月15日

9

组织签约

按省要求进行签约。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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