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主次干道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城区主次干道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广大市民:

为切实解决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全省第五届旅发大会的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城区主次干道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0年5月31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城区主次干道的临街门面餐饮服务业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

三、整治要求

(一)城区主次干道范围内各类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者,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产生油烟污染的各项活动,验收达标后方可经营。

(二)城区主次干道范围内的临街门面餐饮服务业餐馆布局必须是前台后厨,不得在临街面设置产生油烟的灶台。

(三)对治理仍不能达标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凡无证照经营或不能达标排放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五)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烧烤摊点,由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六)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举报。电话:12369、4121888。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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