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14〕4号
颁布日期:2014-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4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13日

2014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招大引强,强化投资服务,全力提升招商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确保2014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1500亿元以上,比2013年增长30%以上;实现引进省外资金在全省排位“争一保二”目标;力争2014年签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合同(协议)履约率达90%以上,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招商引资规划,强化招商项目储备。

1.认真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结合“十二五”规划、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和各开发区发展重点,制定招商引资规划,确定一段时期的招商重点及招商项目,避免招商项目信息不对称、引进项目同质化竞争、招商资源浪费等现象。

2.超前抓好招商项目储备。按照省“万亿项目千次对接”活动工作要求,加强人力和财力保障,全市每年收储项目2次(6月份、12月份)以上,市级储备项目2000个以上(投资总额在10000亿元以上),滚动储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300个以上,精包装招商引资项目50个以上。

3.建立完善招商信息收集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投资促进分局)、县级在省外的招商联络点、友好商会的作用,密切关注和掌握省外企业的投资需求,跟踪产业转移的动向,捕捉和梳理招商引资信息,建立“定向”、“定点”、“及时”、“高效”的招商信息报送机制,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和投资需求。

(二)突出招商重点,努力招大引强。

4.紧扣发展重点招商。紧紧围绕全市六大支柱产业、“5个100工程”、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和农业“8531工程”,提升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整合资源,招大引强,助推全市开发区(产业园区)加快建设,支撑遵义国家级开发区特别是漕河泾开发区(汇川)产业园、新蒲(上海)产业园快速发展。

5.盯住重点区域招商。抢抓上海对口帮扶遵义的机遇,深化与重庆的战略合作,紧盯珠三角及港澳台,深入研究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规律,以大型招商活动牵总,小分队招商为主,建立常态化、多层次、宽领域的投资合作机制,重点引进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做到优势互补、政企双赢。

6.努力招大引强。认真收集、掌握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的投资和发展需求,尽快研究储备一批相对应的产业发展重大项目,采取走出去宣传、请进来考察、以商推介和借助中介机构专业化运作等方式,有针对性引进一批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项目、产业配套项目以及优强企业总部和区域中心,以大企业的投入、大项目的建设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三)创新招商方式,着力提升招商成效。

7.继续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积极参加省级组织的重大招商活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招商签约任务。精心组织市级在上海、深圳、重庆、福州(或青岛)举办的大型招商活动。切实注重招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尽量避免县(市、区)之间在同一时间段在同一个地方重复开展招商活动。精心策划招商重点项目,邀请企业和客商赴遵考察,认真做好考察接待和项目推介工作,着力提升接待水平和考察洽谈成效。

(四)强化投资服务,努力安商富商。

8.建立投资服务体系。市、县两级设立投资咨询专线电话和网络咨询平台,及时梳理、处理有关企业和客商的投资咨询事项。认真落实招商签约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为招商签约重点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审批,提升服务效能。建立招商重点项目建设期和生产经营期服务工作机制,为项目顺利推进和正常生产经营营造宽松的环境。

9.强化签约项目服务工作。一是建立一名市级领导、一个市直部门、一个项目所在县(市、区)领导分别挂帮一个招商签约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形成“3+1”服务模式,认真做好签约项目从落地、建设、生产经营的全程跟踪服务。二是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完善对招商引资签约重点项目服务的“5个1工程”(一个签约项目、一名县级领导挂帮、一套推进项目实施的计划、一个工作班子、一抓到底),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真正做到安商富商。

10.建立招商签约重点项目常态化管理机制。一是坚持招商签约重点项目“按月调度、季度督查、定期通报”机制,推进招商签约重点项目调度管理、协调服务、考核评估常态化。二是对2010年以来的全市招商签约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推动投资促进理念与方法的改革创新。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发挥领导干部带动提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带动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的“双带”作用。

11.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一是完善重点产业招商、开发区招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调动企业和客商来遵投资的积极性。二是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认真研究优化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投资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形成事事关乎投资环境、人人支持招商引资的舆论氛围。四是强化投资环境的监测评价,按照省级关于投资环境测评的要求,认真开展投资环境评级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五是研究制定以商(企)招商的激励政策,调动在遵投资企业和客商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在以商(企)招商方面寻求突破。

(五)强化基础管理,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12.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听取招商工作汇报,确定目标任务,完善招商政策措施,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针对项目洽谈情况,亲自带头外出招商,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要根据分管工作和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带头外出招商,确保“招商引资年”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平时检查、季度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对各县(市、区)主要考核领导干部带头招商、招大引强、亿元以上签约重点项目落实、招商签约重点项目代办服务、投资环境建设等工作的情况;对各开发区(产业园区)主要考核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签约重点项目建设和代办服务的情况;对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考核挂帮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建设投资环境服务企业的情况。

14.强化调度督查。一是科学合理分解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将招商引资任务指标与开发区招商、重点产业招商、重点项目招商挂钩,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制定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的政策措施。二是强化调度督查。实行按旬调度、按月统计通报、按季督查考评的工作机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成果的运用。将督查成果作为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15.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数据和信息资料要报送所在地投资促进局,同时抄报市投资促进局,确保招商引资数据信息的一致性。二是省级已将招商引资统计数据纳入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各县(市、区)要更加规范省级招商引资统计信息平台数据信息的录入报送工作。三是市投资促进局要加强统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是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认真执行招商信息反馈制度,做到常规信息按时报送,重要信息及时反馈。

16.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紧密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个梳理”活动,坚持经常性开展,坚持常查常改、常梳常新,不断解放思想,理清思路,转变作风。二是按照“配强领导班子、配精工作队伍”的工作需求,加强投资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在单位性质属性、人员编制管理、专业人员配备、充实干部力量等方面为投资促进部门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干部培训,提升干部的专业化水平;推荐选拔使用优秀干部,激发投资促进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做到既积极招商安商、又勤政廉洁招商。

【附件】:附件2014年各县(市、区)招商引资目标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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