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5月30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抓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5月30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抓好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市政府今年有关重要工作部署开展专项督查,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督查内容
(一)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
⒈面向央企招商签约项目进展情况;
⒉赴港招商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⒊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
⒋省、市政府组织的其它重要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进展情况。
(二)新区建设进展情况
即《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各县(区、市)新开工建设2平方公里以上新区建设进展情况。
(三)有关工业项目进展情况
即全市集中开工工业项目进展情况。
(四)市级十个工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
包括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招商引资、企业落户(开工、竣工、投产)等情况。
二、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不变、工作强度加大、发展速度加快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上半年要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三、组织领导
专项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参与,并从有关县、区(市)政府抽调督查工作负责人参加,按全市四大区域发展板块分四个组进行。每季度的专项督查与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的季度考核工作统筹进行。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专项督查工作实行常态化,每月开展一次,除半年和年终提前开展外,一般均在每月月初一周内完成。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看项目,少听汇报,摸清有关工作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要现场拍摄有关资料图片,由市政府督查室建立项目推进档案。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材料,以备查阅。
(四)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提交相应的督查报告(需附电子文档和有关项目照片),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并在市政府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公布,必要时在全市进行通报。
(五)每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市)和各部门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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