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4〕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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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制定如下措施。
一、面向百姓的便民服务措施
(一)“结婚证”、“准生证”同时发放
为解决办理生育服务证难问题,民政、计生部门业务协同,简化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原称准生证)办理程序,凡夫妻双方为初婚初育者,当场发放结婚证和第一孩生育服务证。
(二)网上办理驾驶证补办、违章罚款和出入境手续
公安部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车辆驾驶员年检(审)、驾驶证补办、户籍办理和出入境证照的办理手续,依托各级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为驾驶证补办和出入境证照提供互联网办理功能;对违章罚款实现互联网、手机等多种电子化缴纳方式;在车辆管理所以及具备条件的大型社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品牌专卖店等场所,安装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为驾驶人提供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查询和补换领驾驶证等服务。
(三)异地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及护照
60周岁(含)以上,且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就近在居住地申请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就地申请换发、补发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上述人员不包括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四)取消工商业务实质审查
工商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负形式审查义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均由申请人负责。办理设立登记、股东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原则上实行形式审查。对需要实质审查的情况,通过局长负责制、合法公证或科技技术等手续解决。
(五)简化外国人在三亚居住手续
在我市审批范围内简化外国人居留证办理程序,外国人居留证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取得就业许可的外国人办理居留证件,公安机关提供绿色通道和上门送证便利服务。
(六)异地就医扩大医保即时结算范围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在14个省份23个统筹地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跨省就医即时结算范围。全面推进省内跨市县就医结算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认真履行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的职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进行监控,按时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稽核情况。按时上传、下载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畅通。根据统一的经办规程,按照维护权益,方便群众,按时准确的原则,规范有序地为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七)公开透明分配保障性住房
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面实现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和分配结果“五公开”,逐步推行保障性住房网上申请。
1.公开保障政策。在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布住房保障各项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老旧小区和危旧房屋改造安置政策及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的规范性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政策等。
2.公开房源。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开工项目公布项目名称与地址、建设方式、建设套数与房源类型、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以及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名称;基本建成(含竣工)项目公布项目名称与地址、建设单位、竣工总套数与房源类型、竣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待分配房源公布项目名称与地址、建设单位、竣工日期,住房总套数与房源类型、户型标准与套型建筑面积,以及拟分配批次。
3.公开对象信息。公开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申请保障方式和房源类型、登记日期,以及分配批次、分配时间等信息。
4.公开审批流程。按照申请住房保障“三审两公示”工作流程,公开通过审核并纳入登记的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申请保障方式及已实施计划保障情况;制定批次分配计划,确定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时间及房源套数程序并向全社会公开;采取公开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保障对象选房排名顺序及挑选房源的签名证明等信息。
5.公开分配结果。分配程序、摇号房源、分配对象、摇号过程、结果要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及各类媒体公布,在分配活动结束后将分配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以及分配保障性住房所在建设项目名称、房源类型、套型面积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开通网上申请业务。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备案查询等业务网上办理,在2014年年底前实现网上申请。
二、面向企业的服务措施
(八)简化区域内项目审批,提高投资效率
对已开展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办理部门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部门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水土保持、防洪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批、区域内是否有文物点报告审批(办理部门为省文体厅)等审批事项,并经整体审批通过的,区域内单独建设项目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工验收时不再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批和验收,简化雷击风险评估手续(流程),减轻建设项目业主资金和时间成本负担,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重要项目或建设地点被确定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的项目,应当开展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部门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九)简化环评审批手续
对已开展区域内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简化环评手续,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对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可以引用规划环评报告书中在有效期限内的环境现状监测、调查资料;对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污染物排放的预测、分析与评价等内容。
(十)新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同时发放“一照一章三证”
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新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实行“一条龙服务”联合审批,对注册内资新企业涉及工商、质监、税务、公安4个部门审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及印章刻制等“一照一章三证”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个窗口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发证。
(十一)便捷建筑企业跨省业务
积极创造统一开放、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部门采取以下措施,方便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逐步推进宽进严管。一是对省外企业备案由原先前后台核对原件,改为仅前台核对原件,一旦受理即退还原件,方便省外企业证件流转;二是将原先备案时要求法人或负责人到场办理,改为企业委托人即可办理,方便省外企业入琼备案。
(十二)各类市级产业专项资金统一办理
各类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申报,统一纳入市政务中心职能部门窗口受理;按照统一公开、统一程序原则,企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申报和投诉。
三、综合性便民服务措施
(十三)代办服务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各项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免费代办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窗口负责属地为我市的省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市重点项目、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审批服务咨询、引导和协调工作;区镇级代办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本级权限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咨询、引导和协调;村级代办点主要为个人代办计生、户籍、社保等简单事项。
(十四)网上服务
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覆盖全市的网上办事平台,“全天候”提供信息公开、网上办理等便民服务,用户(企业和公民)通过电脑、手机、多媒体移动终端等申办各种审批服务事项,查询办理环节情况和办理结果。2014年底实现50%的市级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互联网全过程审批。
(十五)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统一办理
涉农部门将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的行政管理权下放区镇(有特殊规定除外),统一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将各类补贴项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
(十六)当天办结服务
对不涉及现场检验、检测、勘验、鉴定、评估、评审、听证等环节的备案、登记、年检、年审(报)、变更等审批事项,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将审批权充分下放审批窗口,按即办件方式1个工作日内办结。1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结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最多延长2个工作日。
(十七)投诉监管服务
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处理意见。(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zwzx.sanya.gov.cn/,监督部门投诉电话为0898-3886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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