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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增2013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任务和2013年财政资金筹集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增2013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任务和2013年财政资金筹集任务的通知
豫政办〔2013〕23号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投资概算150.2亿元,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估算121.89亿元增加28.31亿元,据此,省政府调增了各受水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省财政直管县2013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任务和2013年财政资金筹集任务。为切实做好新增基金征收和新增财政资金筹集工作,现通知如下:南水北调基金和财政资金是保证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资金来源。各受水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省财政直管县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和2012至2013年财政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1〕135号)和本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增南水北调基金和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征收、筹集到位。省南水北调办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南水北调基金和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受水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省财政直管县2013至2015年新增南水北调基金征收任务
2.受水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省财政直管县2013年新增财政资金筹集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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