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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和2012至2013年财政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和2012至2013年财政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各受水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省财政直管县(以下统称省直管县)2011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和2012至2013年财政资金,是保证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资金来源。为切实做好基金征收和财政资金筹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南水北调基金及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征缴筹集到位,完不成任务的,差额部分由当地财力抵顶。南水北调基金和财政资金由各地上缴省级财政专户,省财政按规定统一上缴省级国库,通过预算安排,拨付给省水投公司作为资本金注入,省南水北调办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南水北调基金和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受水省辖市及省直管县2011至2015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任务
2.受水省辖市及省直管县2012至2013年财政资金筹集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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