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安政〔20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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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豫政〔2009〕93号)精神,现就我市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合同履约为重点,健全信贷、纳税、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等综合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基本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命名、工商牵头、协会运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握标准、注重质量、严格把关;坚持企业自愿、动态管理的原则。
3主要目标
以加快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切实加强企业合同监管力度和法规制度建设。在企业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和实行合同履约备案、重大合同签证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引入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对企业的合同履约信用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
二、严格把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争创标准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应是信用分类监管中的守信企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了解本单位合同订立、履行状况。企业领导、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3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有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有企业领导负责日常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系统、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用户档案保存完整、齐全,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4企业合同的订立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不得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
5除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6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执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监督指导
1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不符合标准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请市政府撤销其称号。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企业,五年内不得参加“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
2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及企业信用数据库,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状况要即时记录备查。
3加强对企业合同信用自律组织或有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支持、帮助其更好地开展工作。企业合同信用自律组织或有关行业协会应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促进企业自律,促使企业做到诚实守信。
4制定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鼓励支持政策。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人社、国土资源、住建、商务、环保、安全生产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以企业合同履约信用为切入点,根据各自法定职能,积极探索具有本行业特点的信用分类监管及守信激励机制,对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市场主体准入、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和优惠条件,引导企业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5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宣传力度,扩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社会影响,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四、加强对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我市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对企业合同信用自律组织或有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定期向市政府汇总、汇报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监管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发展规划,切实做到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双落实,大力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阳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张曼如副市长
副组长:张钤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玉德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呼俊杰市人社局副局长
田树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董国禄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志起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雪献市商务局副局长
温建设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灵志市国税局副局长
魏天祥市地税局副局长
高阳照安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刘培刚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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