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安阳市与央企合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安阳市与央企合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安阳市与央企合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国资委制订的《2012年安阳市与央企合作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2年安阳市与央企合作专项工作方案
(市国资委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央企合作工作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推进我市与央企展开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全面深化我市与央企合作,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有效整合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做出更大贡献。
二、任务目标
力争2012年我市与央企合作工作有新突破。积极推进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建设,精心筛选一批重点推介项目,强力推进一批新合作项目,积极参加今年7、8月份省政府举办的与央企合作集中活动。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跟踪协调服务,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
根据全市央企合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落实。一是加强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及有关企业要按照“在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服务”的思路,对每一个项目的签约、开工、建设、投产等全过程实施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二是开展央企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对本地区与央企签约项目逐个进行回访,抓紧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其中,重点做好2011年及以前签约项目的推进工作,本着“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与服务央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各级与央企合作工作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本地区与央企合作工作;各级发改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相关协调工作;工信部门要结合承接产业转移和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促进项目对接和尽早落地;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对与央企合作项目的用地、环评、建设规划等事项优先审批;金融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帮助企业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责,促进合作项目落地。
(二)开展与央企合作专项活动,谋划和新签一批重点合作项目
2012年,我市将继续把谋划和新签一批重点合作项目作为与央企合作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合作质量的基础上,力争2012年全市与央企合作项目达30项以上,总投资220亿元以上(任务分解详见附表)。
1建立项目储备和滚动开发机制。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及有关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构建与央企合作项目开发和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合作项目库,储备和滚动开发一批高质量的合作项目。在项目谋划上,一要结合央企发展战略和投资趋向。在与央企驻安机构充分衔接沟通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央企发展战略和投资趋向的研究,准确把握我省与央企合作发展的切入点,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符合我市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依托产业集群的骨干企业和龙头项目,积极开展集群和链式招商,力争在装备制造、信息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延链、补链上率先取得新突破,增强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要引进一批标志性企业和项目。以引进投资、企业重组、产权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本区域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吸引央企在我省扩大投资规模,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为重点,着力引进一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标志性企业和重大项目。各央企驻安机构也要把总部的投资重点与安阳“十二五”发展战略和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结合起来,积极争取总部在安排新项目、制定投资计划时重点向安阳倾斜,进一步扩大在安阳的投资规模和领域。
2开展“央企参与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安阳行”活动。在活动形式上,采取专项活动与集中活动相结合。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驻安央属、省属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各具特色、注重实效的与央企合作专项活动,与有合作意向的央企对接洽谈,成熟一项,签约一项;并邀请有关央企来安参观考察,现场交流。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服务央企办。积极参与省央企合作办于2012年7、8月份举办的集中活动,再签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驻安央属省属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抓紧对项目进行梳理,突出重点,倒排进度,分类推进,确保合作工作取得新成效。市服务央企办要结合全市整体推进情况,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为各单位与央企的项目对接提供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与央企合作长效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我市与央企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合作水平,深化合作内涵,扩大合作成果。一是健全全市服务央企工作网络。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要根据全市2012年央企合作工作会议精神,在与央企合作工作牵头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进一步配备骨干力量,提高工作效能。各级服务央企工作领导小组增加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促进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土地、环评、建设规划等问题。二是做好与央企合作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服务央企办要主动与辖区内的央企驻安机构对接,定期统计央企在本区域的资产和投资情况,全面掌握央企的投资布局和项目动态;在统计范围上,不仅要统计与我市有合作协议的项目,也要统计央企驻安机构的技改、扩能和兼并重组项目,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各县(市、区)、高新区、安阳新区、驻安央属省属企业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合作项目月报制度,及时向市服务央企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三是完善与央企沟通平台和渠道。要通过举办专题对接会、合作恳谈会等多种方式,依托合作项目的实施,努力打造更富效率的与央企互动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我市与央企的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合作对接。四是建立健全督导考评体系。各级服务央企办要继续加强对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等情况的督导、协调和服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帮助解决项目落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服务央企办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尽快制定我市与央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推诿应付、效果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市2012年央企合作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好研究调查,筹划好本年度央企合作工作并制定2012年央企合作工作方案。
(二)搞好协调服务。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责任,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央企合作工作顺利进行。要按照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扎实有效推进。
(三)落实优惠政策。要按照相关政策,积极落实央企合作工作中涉及工商登记、权证办理、财税支持、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用地指标、环境容量、矿产资源和融资渠道等要素配置上给予支持,解决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四)密切信息沟通。各地服务央企工作机构要定期收集汇总本地区、本单位央企合作工作信息,加强与市服务央企办的联系,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市服务央企办要定期收集和发布我市央企合作动态,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各地区、各单位通报,引导和促进央企合作工作顺利推进。(市服务央企办:联系电话:2168336电子邮箱:25504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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