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2010〕32号 |
|---|---|
| 颁布日期:2010-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安政办〔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工作,扩大转移就业规模,提高转移就业质量,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情况;
3农民工创业工作情况;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情况;
5农村就业困难家庭帮扶工作情况;
6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
三、考核办法
1平时考评: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务输出管理服务处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和职业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平时考核。
2半年督导: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于2010年6月对本单位完成工作目标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上报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于6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3年终考评:市政府年终将按照考核内容,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对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每个县(市、区)抽查2—3个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和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3个行政村)。
四、奖惩措施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年终综合考评,评选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对年底未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010年度安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