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鹤政办〔2009〕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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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鹤政办〔2009〕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豫政法〔2009〕2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法〔2009〕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豫政法〔2009〕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纪念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5周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6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关键一年。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展示政府法制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2008年12月15日至16日,全国、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市开通了“鹤壁政府法制网”网站,加大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等媒体采用我市法制信息500余条,有效宣传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扩大了鹤壁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是,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各级领导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及《实施意见》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建立的制度、积累的经验、涌现的典型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以及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的具体实施情况;
(六)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十周年,创新行政复议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情况;
(七)积极开展“两转两提”和“企业服务年”活动,提高执行力和服务能力的情况;
(八)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及各种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情况;
(九)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情况;
(十)其他方面的情况。
三、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一)年度规划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对重点宣传内容列出时间表,并逐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二)信息员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1名懂业务、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宣传稿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及工作联络。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7月15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信息发布制度。要积极报送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稿件(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县区、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将通过鹤壁政府法制网、《鹤壁政府法制》及时发布县区和部门报送的信息,并择优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等媒体推荐。
(四)通报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将通过鹤壁政府法制网和《鹤壁政府法制》进行通报。
(五)考核制度。从今年起,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所占比重为15%,作为年度考核及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二)正确把握宣传方向。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立足工作实际,把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与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六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
(三)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不断探索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积极主动地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合作,扩大宣传平台,努力通过易于接受、便于理解的宣传方式,使政府法制工作在全社会得到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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