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不断巩固扩大招商引资成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豫政办〔2012〕2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市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承办重大活动的市直有关单位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审批、征地、拆迁及融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投产。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主要抓手。大回访活动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层次开展。2011年以来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项目属地,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回访。市直部门承办的重大活动中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跟踪督促项目所在地积极开展回访。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对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回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对2011年以来签约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回访到每一个签约项目。

大回访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落实情况、承诺兑现情况、要素保障情况、投资环境、服务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方面。各县(市)区要认真查找制约项目落地、开工、投产的主要原因,分类整理汇总,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台账,筛选出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外资、5亿元以上市外资金重大签约项目,认真填写《焦作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登记表》(附件1)和《焦作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台账》(附件2),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大回访活动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能在本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尽快协调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明确办结时限;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对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

(二)组织实施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观摩活动。

为更好地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检验工作成效,市政府于年中和年底组织两次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观摩活动。市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观摩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领导带队,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观摩,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集中进行观摩点评,观摩情况排名后在全市通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招商引资项目观摩活动,及时解决项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综合考评。

将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实施重大项目落地情况督查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的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由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年底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和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考核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将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纳入市招商引资绩效评估体系,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对工作扎实、落实有力、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得力、服务不到位、企业意见大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特别差的县(市)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进签约项目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工作体系。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要建立落实“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切实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逐一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对属地内的项目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每个招商引资项目都要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推进计划,明确进度要求,指派专人跟踪推进。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承办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实服务水平,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工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金融、城乡建设等与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责,加强沟通联系,交流信息,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落实、支持项目建设。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开辟专栏、组织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定期通报全市进度,加强社会监督,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焦作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回访活动登记表

2.焦作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台账(内资、外资)

3.焦作市利用外资重大项目跟踪表(内资、外资)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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