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开封市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开封市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汴政办[ 2011 ] 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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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开封市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开封市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开封市代表团参会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扩大豫沪企业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上海市产业转移,吸引更多的客商来豫投资,省政府定于2011年5月30日-31日在郑州举办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为做好开封市参会筹备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
举办时间:2011年5月30-31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工商联、郑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上海市河南商会、河南省上海商会(筹)
会议规模:500人左右,其中上海企业界代表200人、河南省代表300人
二、活动安排
(一)5月30日
18:00,省领导集体会见上海企业家代表;
18:30,举行欢迎晚宴。
(二)5月31日
9:00-10:00,举办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下午,上海企业家赴各省辖市进行实地考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参会工作的领导,确保参会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开封市代表团参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郭轲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诗敬、市商务局局长黄东山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外宣办、工商联负责同志和各县、区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张瑞生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参加豫沪经济合作交流会整体筹备策划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包括:活动的总体组织策划与协调;豫沪企业家客商邀请的协调和汇总以及参会组织工作;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对接驻地招商组织工作;工作组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征集、筛选、推介和发布;负责参会项目册、光盘的制作发放等工作。
(三)市工商联负责与上海市及长三角地区工商联的联系,负责邀请国内500强等长三角知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参与驻地招商工作。
(四)市外宣办负责开封市对外宣传资料的准备、制作,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五)各县、区负责邀请2家以上上海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重点邀请1个国内500强或大型知名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参会;提前派员到上海驻地招商,并将驻地招商情况报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前期驻地招商工作。要迅速行动,把各项筹备工作做细、做好,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启动零报告制度,每天
12:00之前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邀商情况和前期对接项目情况。
(三)各县、区签约项目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合同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签约项目及合同文本要及时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络人:张洪林孙琦何甲男
电话:33889483388955
邮箱:kfswjzh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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