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汴政办[2013]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近期,由于天气条件复杂多变,风大物燥,森林火险等级一直居高不下。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接连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近期护林防火工作。为做好我市近期护林防火工作,避免出现较大森林火灾,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护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坚决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发生。

二、开展火灾排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对易发森林火灾的国有、集体林场、森林公园、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区等区域、地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组成专门人员严防死守,严禁一切人员携带火种在上述区域进行清明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易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各县、区要把近期护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值班调度,及时处理火情。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带班。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有效处置。要及时上报,对因处置或信息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各县、区要组织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暗访,力争做到对烧毁树木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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