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许政办[2010]106号
颁布日期:2010-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许昌市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省政府定于2010年7月13日在上海世博会河南活动周期间,举办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为做好我市组团参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许昌、推介特色产业、加强合作项目对接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许昌与上海等长三角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成一批项目成功对接,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市参会的筹备工作,成立许昌市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郑传德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朝晖、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参会各项筹备工作,魏金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安排

7月12日参会代表报到。地点: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7月12日晚8时市领导参加省预备会。

7月13日下午4时—6时,市代表团全体人员参加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暨旅游项目推介会。

7月13日下午6时,市领导及邀请的重要客商参加省政府招待晚宴。

四、进度安排

(一)6月下旬,全面启动项目征集、客商邀请工作,完成招商项目征集,并在网上发布。

(二)7月5日前,完成签约项目征集工作,制作签约合同文本。

(三)7月11日,市代表团先遣组赴上海衔接参会具体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此次推介会是世博会期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河南周活动的主要活动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统筹协调,精心筹备,组织有关项目单位、企业积极参加,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许昌知名度,确保取得丰硕成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地要及早组织我市重点产业集聚区、项目单位组成招商小分队赴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提前进行对口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力争促成一批高质量的重大项目成功对接、洽谈签约。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分部要有10个以上推介项目、5个以上洽谈项目、3个以上签约项目(签约项目以上海等长三角地区的项目为主,至少1个项目利用省外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市旅游局要认真做好旅游项目的收集、筛选工作,及时向省旅游局汇报。

(三)积极邀商,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上海及其周边客商的联系,增进了解,广交朋友,扩大客商资源,积极沟通洽谈。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要各邀请10名以上重点客商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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